“做人不可有傲態,不可無傲骨”,陸隴其的這句名言,今天仍有價值。清朝官吏陸隴其(1630-1692),字稼書,浙江平湖人,康熙時期的著名清官。他自幼博學苦讀,生性恬淡清高,不為名利所拘,常以聖人之學自期,自稱“不為科舉奪誌”。於康熙九年會試中貢士,十四年赴吏部謁選,補江南嘉定知縣,後中蜚語罷官,淡然而退。康熙二十二年得旨補直隸靈壽知縣。後經疏薦晉為太常少卿,屢上疏陳斥吏治,遭排擠,康熙二十九年告假歸裏,三十壹年去世,終年63歲。陸隴其為官,經歷不多,職位不高,到死都只是壹個小小的七品官,壹直得不到升遷。究其原因,並非是因為他能力平庸、操守不善、少有政績,很大程度上是與他壹生廉潔奉公、不喜逢迎巴結討好上司、不肯遵循官場潛規則行事有很大關系。陸隴其是康熙九年二甲進士,成績不錯,年齡不小,當時正值不惑之年,在京閑賦了五年後才任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區)知縣。嘉定縣是壹個“賦多俗侈”的大縣,乃富裕之縣,隸屬於江蘇太倉州,近繁華之地,能在此地為官,說明他是受到了重視的。他在赴任後,即“以興利除害、移風易俗為己任”,並“以德化民”,收到顯著成效,深受當地百姓擁戴,頗有政績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