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行,字孝先,河南儀封人,康熙二十四年進士。後經考選,授內閣中書,又改任中書科中書。
遇父喪歸鄉,建立請見書院,並講解宣傳儒學。儀封城北原有堤,康熙三十八年六且因遭大而被沖垮,伯行招募民工用口袋裝土來堵塞。河道總督張鵬翮巡視黃河後,上疏推薦張伯行能夠治理河務。皇上命他以原來的官銜到河工任職,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余裏,以及馬家港、東壩、高家堰各工程。
四十二年,張伯行被授為山東濟寧道。適逢災荒之年,便從家鄉運來錢和糧食,並縫制棉衣,用來解救百姓的饑寒。皇上命令按各道救濟災民,張伯行便拿出倉谷二萬二千六百石有余賑濟所屬漢上、陽谷二縣。山東市政使責備他獨斷專行,準備上疏彈劾,伯行說:“皇上有旨救災,不能說是獨斷專行。皇上如此重視民間疾苦,應該以倉谷為重呢?還是以人命為重?”布政使只好停止彈劾事。四十五年,皇上南巡時,賜予張伯行“布澤安流”匾額。不久,張伯行升為江蘇按察使。
四十六年,皇上再次南巡。到蘇州後,對隨從的臣子們說:“我聽說張伯行任官特別清廉,這是最難得的。”當時曾命負責管理江蘇的總督及巡撫推薦德才兼備的官員,而張伯行並沒有被推薦。皇上見到張伯行說:“我很早就了解妳,我來推薦妳。如果將來做官做得很好,天下都會認為我是知人善任的。”於是,提拔張伯行為福建巡撫,賜予“廉惠宣猷”的匾額。張伯行上疏請求免去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因災荒而欠交的賦稅。因為福建的米價很貴,張伯行請求動用國庫的錢五萬購買湖廣、江西、廣東的米平價出售。建鰲峰書院,置學舍,拿出自己的藏書,搜羅前代文人的文集刊印成《正誼堂叢書》,用來教學生。福建百姓祭祀瘟神,張伯行命令毀掉這些瘟神的偶像,改祠堂為義學,祭祀朱熹。民間多尼姑,有人賣貧苦人家的女子,以致削發為尼者成百上千,張伯行命令這些人家贖回自己的女子,為她們選擇配偶。有家境貧窮無法贖回的,由官府出錢贖出。
四十八年,張伯行調任江蘇巡撫,救濟淮安、揚州、徐州三府的災荒。適逢布政使宜思恭因布政司庫存虧空被總督噶禮彈劾罷免,皇上派尚書張鵬翮查處。陳鵬年以蘇州知府的身份代理布政使職務,建議布政司庫所虧空的三十四萬,以分別扣除官員的俸銀及使用差役的費用來抵補。張伯行行文噶禮要求聯名上疏,沒有被答應。張伯行便自己上疏,皇上得知後命張鵬翮壹並調查。張伯行另外又上疏說明了噶禮的不同意見。皇上對廷臣說:“看了張伯行的這個上疏,知道他與噶禮不和。作為臣子,應該以國事為重。我辦理機務將近五十年,未曾讓壹個人施展他的私欲。這個上疏應當放置不予理睬。”不久,張伯行以身體多病為由提出辭官,皇上沒有允許。張鵬翮請求責成張伯行的前任巡撫於準及直思恭賠償十六萬,其余用官員俸銀及使用差役的費用來抵補。皇上說:“江南虧空錢糧,並不是因為官吏侵吞。我南巡時,總督、巡撫隨意挪用公款而下級官吏不敢議論。如果責成新任官吏來補償,我實在於心不忍,”於是讓查明南巡時用款情況上報。張伯行又上疏,奏明各府州縣現無著落的錢糧十萬八千,皇上命令壹律免於賠償。
噶禮貪婪橫行,張伯行與他相反。康熙五十年,江南鄉試的副考官趙晉暗中交接考生,接受賄賂。發榜以後,讀書人議論喧嘩,擡著財神進入學宮。張伯行上疏奏明這件事,正考官左必蕃也把實際情況上報。皇上命尚書張鵬翮、侍郎赫壽查處,張伯行與噶禮會審。後得到舉人吳泌、程光奎暗中賄賂的情況,供詞中牽連噶禮,張伯行請求解除噶禮的職務,交有關部門嚴肅審理。噶禮心中不安,也找出張伯行的所謂七條罪狀上奏。皇上命二人都解職。張鵬翮等不久奏報:趙晉與吳泌、程光奎行賄受賄事均屬實,應按刑律治罪;噶禮暗中受賄事屬誣告,張伯行應撤職。皇上責備張鵬翮等為噶禮掩飾,又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重新審查,結果仍舊與前次張鵬翮等人的意見相同。皇上說:“伯行任官清正,這是天下所了解的。噶禮才幹雖有余,但喜好無事生非,並沒有清正的名聲,這個意見是非顛倒。”於是,命九卿、詹事、科道官再議。第二天,召九卿等說:“伯行居官清正廉潔,噶禮的操行我不能相信,如果沒有張伯行,那麽江南必然受到他的盤剝,大概要達到壹半地區。這次二人互相參奏的案子,起初派官去審理,被噶禮阻撓,以致不能得到其中的真實情況;再派官去審理,與前面的意見沒有區別。妳們應能體會我保全清官的心意,要使正直的人沒有什麽疑慮和恐懼,那麽天下將會出現安定的局面。”於是奪去噶禮的官位,命張伯行復職。
五十二年,江蘇布政使壹職缺員,張伯行上疏推薦福建布政使李發甲、臺灣道陳(王賓)、前任國子監祭酒余正健,而皇上已將湖北按察使牟欽元提拔就任。不久,張伯行彈劾欽元將通海盜的罪犯張令濤隱藏官署中,請求逮捕治罪。令濤的哥哥元隆住在上海,造海艙,出入海洋,擁有大量資產,交接豪貴。趕上刑部下檄文搜緝海盜鄭盡心余黨,崇明水師捕住壹條漁船,此船的主人是福建人,卻假冒華亭籍,經過查驗船照,知是元隆所代領。張伯行準備壹追到底,當時令濤在噶禮府內任職,元隆托病逃避逮捕,案子未結卻死於家中。噶禮先前彈劾伯行,曾抓住這件事作為七條罪狀之壹。正巧上海縣百姓顧協壹起訴令濤占據他的房屋,另外還有幾處水寨窩藏海賊,聲稱令濤現在居住在欽元官署中。皇上命總督赫壽調查審理,赫壽庇護令濤,以通賊事查無實據而上報。皇上又命張鵬翮及副都禦史阿錫鼐調查此案,張鵬翮等奏報元隆、令濤都是良民,請求奪去張伯行的官職。皇上命復查,並讓張伯行自己陳述。伯行上疏說:“元隆通賊,雖然上報已死,然而他財產豐厚,黨徒也多,人人可以冒名,處處可已領到執照。令濤是顧協壹首先告發的,如果顧協壹舉報不實,照例應以誣陷治罪。由於欽元庇護,致使此案久懸未決。我作為地方長官,應該在事情剛剛發和時即加以防止,怎能不追究呢?”張伯行解任之後,張鵬翮等仍以他誣陷良民,挾私報復,要求斬首。刑法部門討論同意這壹建議,而皇上卻免了張伯行的罪,調他到京城來。
不久,張伯行到南書房任職,兼代理倉場侍郎,並充當順天鄉試的正考官。後授為戶部侍郎,兼管錢法、倉場,又充當會試副考官。雍正元年,提升為禮部尚書,皇上賜他“禮樂名臣”的匾額。二年,皇上命令他到闕裏崇聖祠進行祭祀活動。三年,去世,七十五歲。張伯行留下遺疏,請求推崇儒學,獎勵直臣。皇上悲痛悼念他,贈太子太保,謚清恪。光緒初年,準許附祭於孔子廟。
張伯行剛成進士時,回家鄉南郊建造了壹座精制的房屋,擺上了數千卷書以供縱情觀覽,看到《小學》、《近思錄》,以及程、朱的《語類》,說:“進入聖人的門庭在這裏呀!”他曾全力找到宋代理學四大學派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各位大儒的書,壹邊誦讀壹邊抄錄,前後***七年。最初任官時曾說:“聖人們的學問,概括為壹個‘敬’字,所以學習沒有比掌握敬更重要的。”因此他自號為“敬庵”。又說:“君子懂得義,小人只知利。老子貪生,信佛的人怕死,烈士追求名聲。這都是屬於利。”在官時所招致的,都是學問醇正、誌向操行清廉的人,而且開始不讓他們知道自己是做官的。平時對於意見不合的人,也仍與他們***事,開誠布公,同心協力,沒有壹點怨恨。他說:“已得到皇上的保全,怎敢以私而廢公呢?”所著郁困學錄入《續錄》、《正誼堂文集》、《居濟壹得》各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