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登壇必究》原文鑒賞
[原文] (節選)
卷十壹將權
輯將權說
王鳴鶴曰:“甚矣哉,古今之所謂將權者,蓋難言之矣。夫為三軍之司命者曰將,以自然之躬而系民社之安危者曰將,不奪於爵賞刑威而毅然以攄忠報國為誌者曰將。有是將而不稍假之以權則將輕,將輕而令不伸,令不伸而三軍不肅,三軍不肅而邊陲日以多事,積弱之勢其漸漬然也。故將始於擇終於任,不擇而遽任之是猶責千裏於款段也,過也; 既擇矣而不終任之是猶縶騏驥之足而責千裏也,亦過也。夫天下有才將、有智將、有賢將,將或不宜於軍,而軍或不宜於將,易置之而已矣。不才、不智、不賢而債事辱國誅謬之而已矣。至於二卯之茍變不失為幹城,三敗之孟明終足以服晉,是在擇與任之者何如耳。故將非其人而撓是權以恣肆者,其失在下將得其人而撓是權以墮勚者,其失在上竊者撓者,其失均也。甚矣哉,古今之所謂將權者,蓋難言之也。”
將 難
君之將將,與將之將兵同,要當勵其無畏之心,而作其敢為之氣。
卷十壹將帥
輯將帥說
國家承平既久,諱言武事,即有韓、白、廉、李之才無所用之,故縉紳介胃士往往不能持衡而相為用。今天下見而形以為有事已。
天下未嘗無將材也。穰苴拔於閭伍,戮莊賈而罷燕晉之師。韓信起於卒徒,檄三秦而定炎劉之鼎。甚則釋斬祛之怨以免於難,置射鉤之罪而任其才。不用則已,用之無不感奮而圖成功,此古王霸之業所由恢弘也。
卷十二選將
選將說
……不難於選將,而難於儲將。選將在壹時,而儲將在平昔。世久承平,武事廢弛,機敗於中制而權制於外監,事失便宜動唯掣用,徒俾豪雄之誌,閼遏而不獲伸。斯何以養具銳氣而克展壯猶也哉。
選將論
傳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兵。”又曰:“君不擇將,以其國予敵也。”古者國家雖安,必常擇將。擇將之道,惟審其才,不以遠遺,不以賤棄,不以詐疏,不以罪廢。
將有不同,有大將,有偏將。偏將亦不同,有先鋒,有哨援,有守營,有奇伏。必先正將之名色而後論夫選之之法。何謂大將?運籌帷幄,決勝千裏,虛懷而取善不遺,用材而器使各當,古人所謂善將將者也。何謂偏將?恤下而不苛,遇敵而不懼,奉令而不違,沈幾而不露,應變而不窮,古人所謂善將兵者也。要之上通天文、下達地利,中諳人事,兼此三者而後可以言將。否則,不得乎太乙、六壬、禽遁之傳,不知乎駕風鞭霆之術,孰為勝地而宜據、宜爭?孰為要路而宜守、宜伏?敵情有緩急難易,如何而攻?陣勢有奇正分合,如何而用孟浪而戰,是以卒與敵也。夫大將以出令為職者也,若識不足以範圍,才不足以駕馭諸將,其肯奉行乎?偏將以受成笄而不自用為職者也,若提兵既遠不能隨時出奇,而欲壹壹關白主帥其能以成功乎?
任 將
李靖曰:“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
戴溪曰:“所謂制者,何也?紀律是也。兵有紀律則主帥威立而令行,士卒心壹而力齊,勇者不能獨進,怯者不能獨退,左右前後如手足背腹之相為用,以守則固,以攻則取,以戰則克。舍此,雖太公莫之能行矣。”
歐陽修言於仁宗曰:“古語曰‘將相無種。’故或出於奴仆,或出於軍卒,或出於盜賊,惟能不次而用之,乃為名將耳。國家求將之意雖勞選將之路太狹。今詔近臣舉將而限以資品,則英豪之在下位者不可得矣。試將才者限以弓馬壹夫之勇,則智略萬人之敵者皆遺之矣。山林奇傑之士召而至者,以其貧賤而薄之,不過與壹主簿借職,使其怏怏而去,則古之屠釣販牛之傑皆激怒而失之矣。至於無人可用,寧用龍鐘跛_庸懦暗劣之徒,皆委之要地,授之兵柄,天下三尺童子皆為朝廷危之。議者不知取將之無術,但雲今之無將。臣願陛下革去舊弊,奮然精求。有賢勞之士,不須限以下位; 有智略之人,不必試以弓馬; 有山林之傑,不可薄其貧賤。惟陛下能以非常之禮待人,人臣亦將以非常之效報國。”
修又曰:“伏見唐及五代至於國朝,征伐四方,立功行陳,其間名將多出軍卒,只於軍中自可求將。凡求將之法,先取近禁軍。至廂軍中年少有力者,不拘等級因其技同者,每百人團為壹隊而教之,較其技精而最勇者百人之中必有壹人矣,得之以為隊將; 合士隊將而又教之,較其技精而最勇者十人之中必有壹人矣,得之以為裨將; 合十裨將而又教之,又於其中擇有識見知變通者十人之中必有壹人,得之以為大將,此壹人之技勇乃萬人之選,又於其中擇有智謀者以輔之。臣所謂只於軍中自可求將者此也。”
將 職
古之良將,不以己責而 *** ,不以獨見而違眾。故冬不披裘,夏不張蓋,所以同寒署;度險不乘上陵必下,所以同勞逸; 軍食熟然後敢食,軍井通然後敢飲,所以同饑渴; 合戰必立矢石所及,所以同安危。夫將拒諫則英雄散,策不從則謀士叛,將自臧則下少功,如此而望智者為之慮、勇者為之鬥則安可得哉?故曰,將無慮則謀士去,將無勇則吏士恐,將妄動則軍不重,將遷怒則軍懼,此之謂也。夫上之用下也,使智使勇使貪使過。下之為上也,死愛死怒死威死義死利。危者安之,懼者歡之,叛者還之,冤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強者抑之,敵者殘之,貪者豊之,欲者使之,畏者隱之,謀者近之,讒者覆之,野者復之,不強不能不使不欲,能受諫能聽諍能納人能采言。故曰,將主之法務在覽英雄之心,蓋謂此矣。
卷十二賞罰
輯賞罰說
王鳴鶴曰:“國家馭世之大權唯在賞罰。賞壹人而有功者勸,罰壹人而有罪者懲,此其激勵之機,不可壹日廢焉者也。至若軍興之際,所籍以鼓舞威服乎人心者,舍是益亡由已。故將有五德,信賞必罰為之主焉。”
卷十三簡閱
輯簡閱說
王鳴鶴曰:“易萃大象曰:‘先王以除戎器戒不虞。’夫當承平無事之時而存不虞之戒,是古昔盛王未賞壹日忘戰也。未賞壹日忘戰,則不可壹日無簡閱之方。故周禮因田獵以講武事,四時有教,鼓鐸鐲鐃號名旗物既已辨之於預,即壹旦驅而臨戰陣冒鋒鏑,三官不謬五教不亂,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獨何憂不全取勝哉!”
蘇軾進策於其君,有所謂安萬民者其別曰教戰守,有所謂訓兵旅者其別曰猖勇敢,教戰守之策曰生民之患,在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勞,此其患不見如今而將見於他日,今不為之計,其後將有不可救者。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雖平不敢忘戰,秋冬之隙致民田獵以講武,教之以進退坐作之方,使其耳目習於鐘鼓旌旗之間而不亂,使其心誌安於斬刈殺伐之際而不懾。
卷三十三陣圖壹
陣 法
宋神宗曰:“黃帝始置八陣法,敗蚩尤於涿鹿;諸葛亮造八陣圖於魚腹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此即九軍陣法也。後至韓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時遭久亂,將帥通達其法者頗多,故造六花陣以變九軍之法,使世人不能曉之。大抵八陣即九軍。九軍者,方陣也。六花陣即七軍。七軍者,圓陣也。蓋陣以圓為體。方陣者,內圓而外方;圓陣者,內外俱圓矣。故以圓物驗之,則方以八包壹,圓以六包壹,此九軍六花陣之大體也。六軍者,左右虞候軍各壹軍為二虞候軍,左右軍各二軍為廂軍,與中軍***為七軍;八陣者,加前後二軍,***為九軍。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營、曰陣本出乎壹法而已。止則曰營,行則曰陣。奇正言之,則營為正、陣為奇也。
卷三十八 奏疏壹
王公鏊邊議八事疏
有罪必罰,不以近幸而免;有功必賞,不以疏遠而遺。如此則將帥協力不患無人,士卒生氣不患不克矣。
嚴法令。臣聞君不賞罰,其將與無將同,其兵與無兵同。戰鬥之際,生死在前,不有死以驅之於後,孰肯向前而趨死哉?故進則有死、退則有生,士無不退者矣。進則或生、退則必死,士無不進者矣。
廣召募。且當今所患者,無兵也無將也。臣以為二者皆有之,行伍之中有智勇過人者不次而拔之,則不患無將矣;邊人之壯勇者,召募而善撫之,不患於無兵矣。
論守要害
臣惟十指之更彈,不如合拳之壹擊。故備東則西寡,備西則東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比年以來,率以兵馬預分邊境,晝夜食宿俱在墻上,不惟人力疲勞誠為守株待兔。今歲防秋,必須擇其總括之地,各屯重兵,使有常山蛇勢首動尾應之義,方為得策。
[鑒賞]
《登壇必究》,明王鳴鶴撰。王鳴鶴,字羽卿,江蘇山陽人,“出自將門,少負偉誌”,明萬歷十四年中武科進士。授淮安衛指揮同知,升胡廣鄖襄守備,平定鄖縣軍變有功,晉任湖廣行都司僉事。兵部選將才得中,升陜西遊擊。累遷官至五軍營左副將、廣西總兵,驃騎將軍、南京右府都督僉事。王鳴鶴是有實戰經驗的武將,他博覽群書,把關於軍事的有價值的資料隨筆記下,積年盈笥,萬歷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編成《登壇必究》,以供帶兵之將隨身參考。
《登壇必究》,屬於軍事類書性兵書。所謂“類書”,是指采錄群書,爾後條分件系,以便進行尋檢和摘錄征引的工具書。換句話說,這種書輯錄的內容非常廣泛,材料非常豐富,然後按類別或者音韻等方法加以編排,以便尋檢和征引。我國古代的類書,是“百科全書”和“資料匯編”分門別類的綜合體,而“軍事類書”,則是包括天文、地理、氣象、謀略、選將、練兵、兵制、戰史、賞罰、料敵、海陸邊防、大江守備、攻守城池、陣法布列、艦船器械、火藥兵器、人馬醫護、糧秣軍需、水陸運輸,以及文臣武將關於兵事的奏疏等等,凡是涉及軍事方面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史料充裕,相當於現代軍事百科全書式的資料匯編。它是按類按時間編排,便於查檢的軍事方面的工具書,不僅可以用來了解古代兵法的概貌,而且也是歷代軍事文獻資料的淵藪。
《登壇必究》,有圖560余幅,約100萬字,***40卷:第壹至第五分別為天文、玉歷、太乙、奇門、六壬;第六至第十卷均為地理,包括古九州、北直隸、南直隸、浙江、江西、福建、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陜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兩直各省事宜(北直隸:遼東、山東;南直隸:浙江、福建、廣東);第十壹卷,兵柄、將權、將帥;第十二卷,選將、任將、賞功、賞罰;第十三卷,簡閱、選兵、教兵、訓練;第十四卷,威武、懷遠、京輔、郡國;第十五卷,軍行、下營法;第十六卷,軍制、經武、軍情;第十七卷,屯戍、屯田、城守、守邊;第十八卷,馬政、相馬、車戰、用騎、奇伏;第十九卷,師律、師戒、號令;第二十卷,敘戰、百戰、戰地、戰陣;第二十壹卷,攘夷、外夷;第二十二卷,四夷、夷情、譯言(附虜語);第二十三卷,北虜、胡名;第二十四卷,東南海夷、朝鮮、東倭;第二十五卷,江防、水戰;第二十六至第二十八卷分別為遏盜、攻城、守城;第二十九卷,器械、器圖(附營器)、火器;第三十卷,劍經(附長槍);第三十壹卷,漕河(附漕運、海運);第三十二卷,烽燧、間諜、謀主、祭禱、醫藥;第三十三卷至第三十六卷均為陣圖;第三十七卷至第四十卷均為奏疏。各卷大體以時代為經,依次排比,廣征博引,“本之六經以計其源,博之左國子史以談其變,考之武經七書以求其法,參之歷代將傳以驗其用,稽之近世名臣封事以采其識,旁及百家眾技、稗官小說以盡其能”(明黃克纘:《淮陰王羽卿兵法序》)。該書除了《孫子兵法、《吳子》、《六韜》、《司馬法》、《三略》、《尉繚子》、《唐李問對》等武學必讀之“武經七書”,歷代名將傳略,近世名臣的言論事跡,還廣泛收集了《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之“四書”,《詩》、《書》、《禮》、《樂》、《易》、《春秋》之“六經”等各種古籍詩書資料,綜賅眾家之精要。作者本著“止取別刻有關兵事者”的原則,從上自周秦、下至明朝萬歷以前的浩繁古代典籍中,緊緊圍繞軍事問題選錄有關材料,從而使本書保持兵學著作的鮮明特色。
《登壇必究》全書***分72類問題,各類前均有作者簡明扼要的按語,它不僅對每壹類的內容起到提要鉤玄的作用,而且闡發了作者在戰爭、國防、謀略、作戰、治軍等重大軍事問題上的觀點。撰者從當時國防實際出發,針對萬歷朝 *** 敗、武備廢馳的弊端,不僅廣泛選取古代有關國防、戰備的理論和實踐作為借鑒,而且著重收錄近世名臣有關禦敵抗倭的建議和措施,以為現實的軍事鬥爭服務。他主張“儲將”練兵,增選器械,信賞明罰,提出“壹面清野練兵備之於陸,壹面鳩工造舟禦之於海”,以適應禦敵抗倭的需要。雖然有人說《登壇必究》“專事匯集而鮮發揮”,但由於它探源求全,對於我們今天研究明代及其以前的古代軍事歷史,卻有其重要的參考價值。但是,作者從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出發,反映出仇視農民起義的立場觀點,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此外,由於時代的局限,書中所輯的“六壬”、“太乙”、“奇門”、“祭禱”等方面的內容,多屬於封建迷信之談。同時,形而上學壹類的東西也時有所見。如,卷十二《選將·辨將》說:“茍欲命將,預以積誠辨異可否者有四:壹曰相貌、二曰言語、三曰舉動、四曰行事。其壹曰,凡眉上雙骨橫起而隆起者、行而瞠乎必照後者、黑精少白多而有赤焰瞻視不諦者、與人語而不相目者、反膺仰視者、方止內多虛驚者,此六者有其壹,斯人常蘊不臣之心,不可使之者也。……至若神氣重濁、骨相不正、頭薄面淺、須大腹細、目表昏黑睛近上視顧不正,此皆誌氣淺劣、智識庸鄙人也,不可使之。……”這種以人的外形長相來斷定其是否忠誠,作為衡量誌氣深淺優劣、智識高低厚薄,決定是否擇選將帥的標準,實不足取。再如,卷十二《任將·將職》中說:“夫善用兵者,能愚士之耳目而使之無知(言使軍士非將軍之令其他皆不知,如聾愚也);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所為之事,所有之謀,不使知其造意之端,識其所緣之本);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易其居去安履危,迂其途舍近取遠,故士卒懷必死之心也);師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師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使無還心,孟明焚舟是也);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壹其心也,三軍但知進退之令,不知攻取之端);聚三軍之眾投於險 (險,難也)。可合而不可離,可用而不可疲。蓋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道也。”等等,對士兵實行愚兵政策,采取“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辦法,是封建地主階級治軍的根本宗旨,這與我們今天人民軍隊管理教育的方針原則,完全背道而馳,是水火不相容的,更無可取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