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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牛牤讀後感

1.上帝和兒子

——《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壹只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後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後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麽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後,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麽堅強,那麽燦爛。

蒙泰尼裏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麽可憐又那麽需要愛的兒子。他註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後悔,他註定被自己逼瘋,最後,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壹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於,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壹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壹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壹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麽,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壹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麽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而當蒙泰尼裏終於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麽,他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他會後悔,壹定會。他會明白,並把上帝砸成碎片,他會把上帝從心裏扔掉,他真心愛的,是自己的兒子。可是這壹切已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地獄是無底深的,他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

再次懺悔嗎?

於是無補……

2.壹只快樂並不快樂但堅強的牛虻

讀《牛虻》有感

看完小說《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淚,在震撼中回顧了牛虻的壹生。這時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濤洶湧的大海,無情的擊打著礁石,並且伴著寒風的呼嘯聲……

我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裏欺騙,被無恥的神父卡爾迪出賣,無辜的挨了壹記瓊瑪的耳光。壹些片斷還在我的眼前停留:當得知自己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時,他狂笑著用錘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這麽容易”他喘著粗氣“我真是壹個白癡”、他計劃制造投海自盡的假象,他留了兩封簡短的“遺書”,壹封寫著:我相信過您,正如我曾相信過上帝壹樣。上帝是壹個泥塑的東西,我可以用錘子將它砸碎。您卻用壹個謊言欺騙了我。另壹封則寫著:去達賽納碼頭找我的屍體。他在大雨中離家出走……

之後的十三年,作者壹筆跳過(十三年被寫成中斷的友誼),之後,牛虻返回意大利,並用了化名費利斯裏瓦雷茲,他成了壹名優秀的諷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間的折磨,聽者都覺寒心。從好好的富家子弟淪落為殘疾在甘蔗園賣苦力,在鬥牛場裏幹臟活,忍受著病痛當小醜,受盡了屈辱,他對瓊瑪說過壹些話,讓人震撼,我絕對忘不掉,他說:“妳想過那個可憐的小醜也許有靈魂——壹個活生生、苦苦掙紮的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為它所奴役嗎?妳對壹切都以慈悲為懷——妳可憐那個穿著傻瓜衣服、掛著鈴鐺的肉體——妳可曾想過那個淒慘的靈魂,那個甚至沒有五顏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靈魂?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冷得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感受到鞭子壹樣的譏笑——他們的狂笑就像赤紅的烙鐵燒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過頭去——在眾人的面前那樣無依無靠——因為大山不願壓住它——因為巖石無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夠逃進某個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壹個靈魂已經麻木——想喊無聲,欲哭無音——它必須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說八道!妳究竟為什麽不笑出聲來?妳沒有幽默感!”誰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這本書的最後堪稱精彩!蒙泰尼裏因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質,使他成為了紅衣主教,受萬人愛戴,也因為蒙泰尼裏,牛虻在壹次襲擊中被捕,看樣子亞瑟還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親,他最愛的人啊!在獄中,他受到最殘酷的刑罰,只要動壹下,皮帶就深深地陷進他的肉裏,他還有重病,這種痛苦,不是壹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裏看望過他壹次,這壹次,牛虻告訴他,他就是他的兒子,壹陣幸福和激動過後,亞瑟讓蒙泰尼裏選擇,是要他還是上帝?他……選擇了上帝,放棄了心愛的兒子。不久過後,亞瑟被押往刑場,臨死前他堅決不懺悔,這多荒唐!不向上帝懺悔而走進墳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綁,不戴眼罩,他露出壹生最燦爛的笑容,調皮的問“我就在這棵樹下被槍決麽?”他直視馬槍兵,然而 ,他們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亞瑟致死的那壹槍不是自己打的,而亞瑟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夥計們,打得太差了!” “再來壹次。”“上校,妳帶來了壹支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看看能否把他們調理好些。好了,夥計們!把妳的工具舉高壹些,妳往左壹點。打起精神來,夥計,妳拿的是馬槍,不是煎鍋!妳們全都準備好啦?那麽來吧!預備——舉槍——”他臨死還這樣說,還執行自己的死刑,看樣子,他對蒙泰尼裏已經不報希望了,他死而無憾了嗎? 接著,蒙泰尼裏趕來了,亞瑟卻說:“Padre——您的——上帝——滿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嚇壞了。 之後,蒙泰尼裏也死了,死前,他神經錯亂了,這是必然的結果。我真搞不懂,壹開始放棄這個職位多好!到頭來還要傷心的死去!蒙泰尼裏其實就是壹只披著慈善的面紗的惡狼!壹個多麽虛偽的人!牛虻所有的壹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壹樣在他們死氣沈沈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壹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亞瑟了,他現在叫 ————牛虻!

在給瓊瑪的遺書中,他開頭便寫道:

親愛的吉姆(瓊瑪的昵稱):

這時,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淚,我是為瓊瑪惋惜啊!她,再壹次失去了亞瑟!接著就是我最為熟悉的壹段話:“我就知道如果妳們這些留下的人團結起來,給他們予猛烈的反擊,妳們將會見到宏業之實現。至於我嘛,我將走進院子,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壹個放假回家的學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壹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看著已經死去的亞瑟寫的信,讓人覺得真的非常難受! 她也流下了久違的眼淚。“是的,水很深,很冷”剛擺脫陰影的她,再壹次陷了進去!

這段話引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對人來說只有壹次.因此,人的壹生應當這樣度過:當壹個人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這樣,在他臨死的時候,能夠說,我把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人生最寶貴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奮鬥.———— 亞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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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

讀了《牛虻》,也讀了壹些人關於這本小說的評價,同樣壹個小說或故事,每個人讀出的東西不同,因為每個人的經歷不壹樣。但有些東西卻是相通的,比如有些對別人說不出口或者只能模糊說的話——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話,通過小說來表達或者通過別人的故事來找到和自己心靈相通的東西,每每發覺時不免雙手相慶,拍地叫好。

先說說有些人的對本書的評價,他用這樣壹首詩來表達,我也覺得甚好:

金錢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把故事主人公亞瑟樹立成壹個英雄的形象,為了革命事業,為了自由,他寧願失去富足的上流社會生活,他寧願失去愛他的人和他愛的人,這就是金錢和愛情在自由面前皆可拋棄。不知道有多少人讀完這本書時會感覺亞瑟是壹個英雄,我是沒有這種感覺。

在我的心裏,英雄往往是出現在緊要關頭,在沒有人願意去完成這個任務,但必須要去完成,而英雄卻站了出來,並且不計較後果(包括犧牲生命)。但是亞瑟沒有因為這些而犧牲,他完全是在可以逃脫的情況下被抓捕的,就是說他心甘情願的被敵人抓捕。所以我說,在我心裏亞瑟不具備壹個英雄的形象。

作為壹個無神論者,或者說作為壹個中國型的無神論者,讀到蒙泰裏尼時,有些人就會覺得他壹無是處,是壹個披著虛偽外衣的,為了政治用宗教來蒙蔽老百姓的人。

我讀到的《牛虻》似乎和他們完全的不同。來說說我的理解。

本書以亞瑟壹個主要的人物將故事展開,以蒙泰裏尼和瓊瑪兩個重要人物分成兩條主線。他們分別代表著親情與愛情。蒙泰裏尼和亞瑟的母親在年輕的時候相愛,但亞瑟的母親卻因為壹些原因有名無實的嫁給了另外壹個人,這樣他們只有背地裏相愛,並生下了亞瑟。事情敗漏後,因為亞瑟家庭是上流階層,所以為了面子沒有把亞瑟母親休掉,而是讓蒙泰裏尼和亞瑟母親永遠不能相見。但亞瑟到蒙泰裏尼那裏去學習或者懺悔卻被允許了。蒙泰裏尼有亞瑟在身邊,心裏總是充滿著對亞瑟的疼愛,但這分特殊的愛並沒有讓亞瑟懷疑什麽。

亞瑟後來的壹些巨大的變化總讓人感覺迷霧重重,比如,是什麽讓亞瑟從壹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突然變成了壹個憎恨教會的人?是什麽讓亞瑟從壹個柔弱的並不善言辭有些羞澀的人變成了壹個著名的演說家諷刺作家?也許我們弄明白了亞瑟的心理變化這些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從小就接受基督教思想教育的亞瑟壹直都沒有懷疑過上帝的是否存在,在他的腦海裏,上帝是必然存在的,就象他日常的祈禱和定期的去神父那裏去做懺悔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他的心純凈的如清水壹樣。但是當他突然發現整個世界都變了的時候,他周圍的人沒有人可以信任的時候——竟連自己最愛的母親和最信任的神父都壹直在欺騙著自己,他無法接受這個現實。如果上帝存在,他無法理解上帝為何要這樣對他,他沒有犯什麽錯啊?所以他覺得上帝也在欺騙著自己,他發瘋似的把十字架敲碎了,並且再也不會相信有上帝。

當亞瑟已經深深的愛上了瓊瑪的時候,瓊瑪卻為了另壹個他妒忌的人並且不容解釋的打了亞瑟壹個耳光,雖然亞瑟心裏並沒有怪罪於瓊瑪,但是這也讓他的心冷到了極點,這也是促使他想結束生命的壹個原因。愛情可以讓人發昏,的確是這樣的。

當亞瑟經歷了萬般苦難,在他見到的社會醜惡現象越來越多時,而教會卻在為維護這些醜惡現象而工作,所以亞瑟變得越來越憎恨天主教會,當然他最恨的是欺騙他的虛偽的不可原諒的蒙泰裏尼神父。

如果被自己最愛的親人傷害了將對自己產生多麽大的影響,也許亞瑟的不正常的反應就可以告訴我們這種傷害是很難去彌補的。但是仔細想想,我們真的有必要為了親人過去犯下的錯誤壹直耿耿於懷嗎?原諒象壹道坎壹樣,其實這道心坎很容易躍過去,只是我們不願意躍過去,為了自己這點小性子讓他們為了自己的過錯去終身悔過?從蒙泰裏尼壹直痛苦的懺悔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他對傷害了亞瑟是多麽的難過,雖然他其實並沒有做錯什麽,但是他願意承擔亞瑟對他的壹切誤解攻擊侮辱刁難。我想他也只能用淚水去告訴亞瑟他是多麽的愛他,多麽的希望他活的幸福開心,多麽不希望他現在這個樣子難過。只是亞瑟還沒學會去寬容原諒。這讓我想到了前段時間看到的電視劇〈〈花開有聲〉〉,那個單身父親在自己走投無路的時準備跳河自殺時,把自己還不記事的寶貝親生女兒送給了壹個阿姨撫養。但他並沒有自殺成功,並且很好的活了下來。多年後當他再次的見到女兒時,女兒卻不能原諒他當年把她拋棄了這個現實,這個父親只能終日以淚洗面,後來女兒還是想通了,並原諒了她父親,和父親生活在壹起她變得比以前更加的快樂。這個結局讓我看到躍過那到砍的美麗。讀到最後,亞瑟和他父親的談話,雖然亞瑟並沒有聽蒙泰裏尼的話和他在壹起,但是我們可以感覺到亞瑟在經歷了那麽多事情後他真的發現對蒙泰裏尼還是有很深的愛的,並且在話裏也願意原諒他的父親並接受這個現實,但是卻因為信仰的問題他們沒有“談攏”。亞瑟認準了上帝的不存在,讓蒙泰裏尼也背叛上帝,我想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不會就這麽背叛了自己的信仰。所以,結果讓我們感到不那麽滿意。但是亞瑟的話語間已經可以感覺到他原諒了蒙泰裏尼對他隱瞞犯下的錯,並接受了蒙泰裏尼是他父親的這個現實。

我讀完這本書,總認為這個條親情主線是最重要的主線。蒙泰裏尼從面目全非的亞瑟眼神裏就可以認出他,我想這種親情不是可以欺騙的,就象另外壹種感情——愛情壹樣,都是發自內心的真摯感情,沒有辦法欺騙自己的感情。

愛情在本書裏其實寫的並不是很多,但是卻也是壹條很重要的主線,從亞瑟被瓊瑪打壹個耳光到亞瑟和瓊瑪的再次見面,從瓊瑪的痛苦回憶到對亞瑟眼神的心跳懷疑,我們可以感覺到瓊瑪對亞瑟的愛像壹個含苞未放的花骨朵,並且到最後都沒有把它開成花朵。但為什麽後來再見面時亞瑟不把真相告訴瓊瑪呢?我們從幾個片段描述中可以看出亞瑟對現在的自己身體外貌非常的自卑並且對別人說關於他的外貌有點病態的敏感,所以我們不難理解,亞瑟為什麽在確認自己要死了才把心中那分滾燙的愛說出來。這對瓊瑪公平嗎?我想瓊瑪如果知道了那就是亞瑟,她也不會太在乎亞瑟的外表的,但是亞瑟的自卑心裏讓故事就這樣的發展了,淒楚的美麗。

在愛情面前,為了那點自尊,或是因為心裏的那點自卑,心甘情願的眼睜睜的看著自己愛著的人離自己遠去或者永遠無法在壹起,這是壹種怎樣的心理?我想懂的人就可以相互意會了。呵呵,這種性格的人做不成大事情的。

最後來說說亞瑟為什麽選擇這種方式去死。

我覺得說亞瑟選擇壹種死的方式不如說是選擇了壹個死的時間。因為他那時沒有任何理由去送死,因為革命還未成功,組織非常需要他,而他這時候死,就讓我覺得不夠英雄的標準。他完全可以理智的為了革命而逃出去,為了下次更大的成功努力。而他卻選擇了這個時候死。我想主要是因為他這壹生最在乎的東西他已經得到了——親情與愛情。親情,他已經可以確定自己完全的擁有了。愛情,他確定了瓊瑪是愛他的,但他覺得今生因為他的相貌已經不配和瓊瑪在壹起了,確認了瓊瑪愛他就足夠了。親情與愛情都感受到了,但是也不能再更近壹步了。所以都無所必要再去追問什麽了。而這麽多年的痛苦,包括身體的心靈的讓他感覺過於的疲憊了,對於革命的事情少了他還有很多人在努力,所以他想休息了。就這樣亞瑟走完了他的壹生,可以說在最後他是微笑的離開這個世界的。

這本書裏寫的有宗教,親情,愛情,革命,上層社會的虛偽刻薄等等,反映了很多。也許我們抓的重點不同,讀出的味道也不壹樣吧。

人生最重要的也無非就是親情與愛情了。缺了誰都不會完美。而事業,只是享受親情與愛情茶余飯後的壹點點重要的調劑。不能調換了位置。

幸福不是別人給的,是自己爭取的。只有理解了幸福才能得到幸福。妳理解了嗎?妳追求的東西是叫幸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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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 》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 書中描寫道: 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壹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壹定誤會以為他是壹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壹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 左臂彎曲; 左手少了兩指; 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 口吃。下面還有壹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註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後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壹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壹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壹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壹起學的壹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壹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知道妳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妳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宏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壹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壹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壹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壹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麽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壹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後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壹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後壹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後壹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現在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壹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現在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麽鮮明的對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裏,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壹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鬥誌!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壹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己變為 不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