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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經不能阻止我了是誰的名言

“法律已經不能阻止我了”這句名言,是黎恩旺所說。

  黎恩旺,男。2010年1月26日,黎恩旺身穿上衣、內褲,雙手拿著殺豬刀大鬧東莞街市,後被防暴警察制服。其以“內褲男”、“雙刀男”的“寂寞表情”迅速走紅網絡。

  黎恩旺,其家位於廣西博白縣水鳴鎮的壹個貧窮村子。四個姐姐已出嫁,36歲的哥哥至今還沒成家。黎恩旺對家庭充滿了抱怨,甚至是憤怒。在農村,家中男性的多少決定著壹個家庭在村子裏的地位。黎家有兩男四女,相對處於弱勢。“我們從小被欺負著長大”,黎說,父母不識字,什麽道理都不懂,被人欺負,只能忍。2004年,他與鄰村人打架,被砍傷了腿,派出所做了筆錄後,就再也沒管過,本來就有病的老爸為此臥床不起,十幾天後去世了。“我覺得是派出所害死了我爸,我不再相信派出所,不相信法律,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父親去世後,黎恩旺的四個姐姐相繼出嫁,兄弟兩個外出打工。黎恩旺說,我打也打不過人家,沒錢也沒關系,只想找點錢做點小生意。

  黎恩旺2008年來莞打工,幫賭場看場,每個月有四五千收入。2008年8月份,進入壹家建築公司工作。9、10月份因為公司沒有施工,多數工人離去,黎留下來看打樁機。“公司什麽也不管,我們都是自己做飯,煮壹鍋飯吃壹天,有時候,連個煙頭都撿不到。兩個月後,終於要開工了,但開樁機的師傅卻要趕我走,我熬了這麽久,現在開工要賺錢了,卻要趕我走。我與樁機師傅吵了壹架。就去找老板劉敬新,老板把工資、夥食費都給我了,安排我到另壹個工地繼續打樁。”

  2008年底,黎恩旺找到老板劉敬新,希望承包壹部打樁機單幹。劉敬新答應了他。2009年,黎恩旺找了師傅和工人,在工地上打樁。

  黎恩旺有了壹筆不錯的收入,但他“打麻將、玩牌,每次幾百,有時候幾千,都輸光了。”想找本錢做生意時,卻發現沒錢。“我就想找老板借三萬塊錢開個發廊”。  

  2010年1月26日,黎恩旺向原工作單位索要三萬元開發廊店,遭到拒絕當即脫掉衣褲,持兩把殺豬刀大鬧東莞四環路。隨後,在媒體的報道下,以其桀驁的表情、經典的話語,迅速走紅網絡,被稱“雙刀男”。他自稱“沒衣服、沒飯吃,就只能去偷去搶。並不是我不想做好人,是家庭環境、社會現實沒有給我機會。有錢人什麽都有,我連煙都沒得抽。與其茍且活著,不如通過這樣來改變命運。”

  6日上午,東莞“雙刀男”黎恩旺拘留期滿獲釋。在拘留十天之後,這個網絡紅人顯得平靜了許多。對於持雙刀大鬧東莞四環路的行為,他高調地回應說“心情決定行為”。記者獲悉,被他“追殺”的老板接待了黎恩旺來東莞接他回家的親屬,還“暗中”資助了數千元。

  黎恩旺說過的經典語錄:

  1.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八個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2.以前腳踏實地,好好幹,能出頭。現在腳踏實地幹,我又沒那個本事。

  3.在道德上,我不應該這麽做,但在現實中,我必須這麽做,我沒有回頭路了。

  4.童年對壹個人的未來影響很大,童年不好,這個人將來也不會好。

  5.我叫黎恩旺,有恩才有旺,只有別人施恩與我,我才能旺,沒有恩,我不會旺。

  6.從人道上說,老板不是可以,是真可以。

  7.人只要壹天不死,就要吃飯,沒衣服、沒飯吃,就只能去偷去搶。

  8.並不是我不想做好人,是家庭環境、社會現實沒有給我機會。

  9.這樣做,沒什麽劃不來的,我28歲了,還沒拍過拖,

  10.法律已經阻止不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