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老聃《老子》第二十四章。自見(xiàn獻):自我表現。彰:明顯。這兩句大意是:自我表現的人眼睛不明,自以為是的人視物不顯。《老子》第二十三章中有“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之語,這裏又反復申述。喜歡自我表現的人光見到自己的功勞和長處,看不見別人的優點;自以為是的人光知道自己正確,聽不進別人的意見。他們既不能正確地認識自己,又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所以稱為“不明”、“不彰”。可引用以批評驕傲,自滿的人,也可用以自戒。
2.對他人的意見要表示尊重。千萬別說:妳錯了。——卡耐基
3.金錢可以買服從,但不能買尊重。——薩克雷
4.要尊重妳的朋友,並且要跟人家講信譽。——《聖經後典·便西拉智訓》
5.對人不尊重,首先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惠特曼
6.尊重自己最好的方法是尊重他人。
7.對真理的最大尊重就是應用它。——諺語
8.禮貌建築在雙重基礎上:既要表現出對別人的尊重,也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霍夫曼斯塔爾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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