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讓·雅各·盧梭)(1712——1778)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壹。他認為壹切權利屬於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權委任他們,也有權撤換他們,直至消滅奴役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這就是人民主權思想。
在哲學上,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在社會觀上,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大私有制及其壓迫;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張教育目的在培養自然人;反對封建教育戕害、輕視兒童,要求提高兒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反映了資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從封建專制主義下解放出來的要求。並且拋棄了他自己的孩子,因為懷疑他那年幼的老婆對他不忠和記恨他丈母娘的刻薄吝嗇。這壹點在《悲慘世界》中也被雨果反復嘲笑挖苦。而他自己的《懺悔錄》也極內疚地提到了這壹點。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這句話是出自盧梭:“壹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
如果我們每壹個人多能夠把對法律的神聖信仰深深銘刻在心裏,那麽在法律信仰所支撐起的壹片藍天之下,我們將會欣喜地看到,在不遠的將來壹個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遠景就在不遠的前方。
康德曾經不無感慨地說過:“有兩樣東西,我們愈經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們就愈使心靈充滿日新月異的景仰和敬畏,那就是在我頭上的璀璨星空和在我心中的道德律令。”
所以,在今天,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有信仰,信仰生命、信仰生活、信仰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