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之所以合理,正如孔子所說,“禮緣人情而作”,它是基於人情而制定的。儒家從人本主義出發,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只有充分註意到人民的好惡之情,社會才能長治久安。但是,這並不等於說人性可以不受制約,可以縱情放任,那樣無異於將人類等同於動物。人的好惡之情的缺乏或者過度,同樣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只有健康的情感,是社會和諧、進步的保證。人的情感應該與天道(大自然)壹樣,處在陰陽和諧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發企及於至中之地,因此需要禮(各種儀式節文)來引導人性,使之合於天道,這是儒家禮治主義的根本要旨之所在 。
禮樂的表達需要有壹定的形式,玉帛薦獻、進退揖讓;黃鐘大呂、幹戚羽旄是禮樂之美,但是欣賞盛美的儀式並不只是為了滿足耳目之歡,更重要的是要體會禮樂文明引領人向善的本義。孔子說:“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論語?陽貨》)《禮記?樂記》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這些論述旨在說明,禮樂文明美的形式是為了表達善的內容,而其中美是次要的,善才是主要的。孔子說過:“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在這裏,他就是把仁愛作為禮樂引領人向善的壹個目標提出來的。因此,認識禮樂文明,重要的在於把握其中的要義 。 禮樂文明中“樂”的要義也有數端。其壹,“樂”的社會作用重在和諧精神。《禮記?樂記》曰:“故樂者,審壹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所不能免也。”指出“樂”是協調世間萬物的綱紀,它的作用是使人們各安其位,和諧相處。其二,“樂”註重有秩序的協調。《樂記》說:“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之音矣。”其用五音比喻各種人物,說明要有序協調,才能奏出和諧之樂。其三,“樂”也有陶冶情操,移風易俗的功用。《樂記》曰:“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孝經》也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即樂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樂安寧,生命長久之功。因此,孔子要求人們要聽雅樂,遠淫音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秩序也。”(《禮記?樂記》)秩序與和諧是禮樂文明的主旨。《樂記》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是說樂的作用在於協調上下,禮的作用在於區別次序。然而,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卻是相輔相成的。在遠古傳統中,“禮”即人文,是涵蓋壹切,包括“樂”在內的。到了周代,禮、樂雖各有制度,但是“樂”畢竟仍是禮制的壹個方面,“樂”的“和”也是為實現“禮”而輔助、服從於“禮”的。《樂記》說人受外物的引誘會喪失天性,產生貪婪、殘暴、欺詐等邪念,於是先王制禮樂,用以調節人心。“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就是用“樂”之“和”,彌合“禮”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孔子等儒家常將“禮”、“樂”相提並論,就是因二者之結合,能起到平衡與調和的作用 。
二者關系的認識。“樂者為同,禮者為異。”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本質上是相通的。《樂記?樂論》中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禮樂在儒家的體系中得到規範。禮”先“樂”後,禮是樂的基礎,樂為禮定,樂為禮用。不僅選用樂,要按禮的規定,評價樂,也要以禮為標準。禮和樂不可偏廢,禮樂不潛越,平衡與調和,就會形成和諧社會“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禮是貴賤有序,樂是對禮的調度 。 公元前11世紀中期推翻殷商建立的周王朝,在總結殷商典章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了等級嚴密的禮樂制度。“禮”是為了區分貴賤等級,“樂”可以使人互相和敬,兩者結合,為的是維護奴隸制貴族的等級秩序,鞏固統治階級內部團結而更有效地統治百姓 。
周禮的種類繁多,主要有祭祀、喪葬、交際、征戰和吉慶五大類。涉及冠、婚、喪、祭、朝、聘、鄉、射及職官制度等諸多禮儀、禮制和禮義。由繁瑣的禮儀制定了與之配合的各種音樂使用標準,不同場合、不同身份的人,不僅禮儀有別,所用音樂也有嚴格規定。為了維護和推行禮樂制度,周王朝還設立了由“大司樂”總管的音樂機構,對十三歲到二十歲的貴族子弟進行系統的音樂教育。在周禮中,“禮”與“樂”是相互配合、相輔相成的,“禮”體現為等級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社會秩序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和高低、貴賤、尊卑都要由禮來加以區別和定位。但是僅僅有“禮”是不夠的,單純強調“禮”可能會造成等級間的距離和人際關系的冷漠,而“樂”的作用就是與“禮”相配合,起調和關系、融合感情的作用,消解由“禮”所帶來的等級差別感,以達致和諧的理想境界。二者雖然功能各不相同,但相輔相成,構成了壹個完整有序的社會政治制度。西周王朝能夠延續275年,在壹定意義上,依賴的就是這套禮樂制度 。
東周時代(公元前}}o-壹前256年)也即春秋戰國時代,總體上是諸侯爭霸、列國爭強,戰火頻仍、紛爭相繼的亂世,同時吃‘鄭衛之音”的傳人,在這樣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下,禮樂制度逐步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而被列國紛紛棄之如弊履,史稱“禮壞樂崩”。但正是在這壹“禮壞樂崩”的時代,禮樂作為壹項基本政治制度的價值得到了包括孔子在內的各類有識之士的思考和重新認識,基於此,禮樂制度才能在漢初重登政治舞臺,並綿延兩千多年而不衰。 自周朝以後,歷史上每個朝代興起後都要有壹番“制禮作樂”的活動,或者把前代流傳下來的禮樂加以改造,或者根據當時的需要制定新的禮樂,歷代史書裏面都有壹部K}L樂誌》。那麽,在周代“制禮作樂”至春秋戰國“禮崩樂壞”,再到以後每朝每代的“制禮作樂”,這中間明顯存在著壹個斷層。是誰將這個斷層連接起來的呢?儒家是主要的貢獻者,儒家創立者孔子則是發展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另壹個重要人物。他以禮樂為解說對象,著力彰顯禮樂文明的精義,強調禮樂文明的人倫教化和治世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