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壹步保護未成年人遠離電子煙的通知》。同時,為進壹步加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護,防止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購買和吸食電子煙,督促生產、銷售電子煙的企業或個人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及時關閉其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督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及時下架電子煙產品;督促生產、銷售電子煙的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通知的宣傳和落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危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子煙產品的市場監管,加強對通過互聯網推廣銷售電子煙的監測、勸阻和制止,對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或者通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