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奉養父母,雖然生活十分儉樸但是每餐必有酒肉供養父親。還有就是“父母在不遠遊”,放棄了多次去異地做官的機會。
二是尊敬父母,與父母在壹起時不敢大聲說話,曾子做什麽事都請示父母。
三是取悅父母,“耘瓜受杖”的故事就是曾子刻意取悅父母的典型事件。話說曾子跟隨父親在在瓜地裏勞動除草,但是失手鋤斷了瓜根。父親曾皙很生氣,拿起杖(大棒)打他,把曾子打昏了。但他醒後仍然彈琴歌唱,作出快樂的樣子。
四是思念父母。曾子三十壹歲時,父親去世,曾子七天沒喝壹點湯水,並守孝三年。有壹次他吃生魚,感覺味道很鮮美,但卻把它吐了出來,別人問起原因,他說:“我母親活著的時候不知道生魚的味道,現在我卻吃了生魚的美味,所以就把它吐出來了。”從此以後,終生不再吃生魚。雙親去世以後,曾子每次觀看喪禮,都會想起死去的父母,經常淚水浸濕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