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2011年,宜昌首次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我省第壹個獲此殊榮的城市。2020年,宜昌連續四次榮膺全國文明城市,其所屬的宜都市、枝江市分別蟬聯、躋身全國文明城市。今年,中央文明辦啟動全國文明典範城市創建,宜昌向這壹更高目標發起沖刺。
7月23日,宜昌市召開動員大會,在全省率先爭創全國文明典範城市。
這是壹次全新出征。典範城市是文明城市的升級版,是更具含金量、更具影響力的城市榮譽。
這是壹次高臺起跳。選擇“典範”,意味著與全國104個同等城市競爭。高手過招,難中求勝。
這是壹次責任赴約。作為我省首個全國文明城市,宜昌連續四次榮膺桂冠,使命在肩,勢在必行。
全國文明城市評選標準:
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創建工作機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細致,道德建設紮實有效。
創建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
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
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
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優良。
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