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Logic)
欲望的作用是發掘以及創造愉悅,包括幾乎所有生理性的渴望。柏拉圖明確表示這些渴望統統都是非理性的。在社會中與欲望所對應的是勞動者這壹階層:即木匠、水管工、石匠、農夫等等。
精神(Spirit)
精神的作用在於遵守理性的過程中,抵禦外部和內部的幹擾,從而保證個體或社會整體的完整。不論在於個體還是社會,不正義是相悖於整體的完整性的,具體表現為,在精神戰勝欲望時,理性被完全忽視,或理性被用於追尋享樂。精神是會使靈魂發怒的部分。對於正義的靈魂,精神向理性看齊,並抵抗欲望,具體表現為氣憤。反之,對於不正義的靈魂,精神忽視理性,向欲望看齊,具體表現為追尋肉體上的享樂。在社會中與精神所對應的是國防和軍隊。
理性(Appetite)
理性是靈魂會思考的壹部分,這壹部分的靈魂熱愛並追尋真理。理性有辨認真理,判斷是非的能力,而不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並做出與至高的真善美保持壹致的決定。在社會中與理性所對應的是統治者。
柏拉圖寫道“不允許靈魂各部分之間相互沖突,管理好自己,支配好自己,讓自身具有秩序。讓自身三部分和諧相處,就像音階中三個有限的音符壹樣,不至於有很多事物被拉往兩個不同的方向。壹方面將妳拉往理性指出的方向,壹方面將妳拉往欲望指出的方向。妳將成為壹個有節制的和諧的整體。”
他認為個人靈魂的正義和國家的正義,它們的基本原則是壹致的。只有在處於各個階層的人民都做好其分內的事的條件下,社會才會和諧。對於社會也好,個體也好,不正義往往在這三個部分協作失衡的時候出現。不論是對於個體還是社會,正義,僅僅在每個部分履行其本分義務,並且不對其他部分的運營造成幹擾的情況下滋生。
構建良好的靈魂由理性管理,而精神與欲望服從於理性的管理。理性是靈魂三部分裏最小的部分(就好比統治者是壹個國家裏人口比例最小的部分)。理性雖小,但卻支配著精神和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