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師標準宣誓詞內容如下:
我誌願成為壹名光榮的人民教師,擁護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履行教書育人職責,自覺規範從教行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老師,為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而努力奮鬥!
我要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履行教師的神聖職責,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為人師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學;依法治教,教書育人;勤勉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樂於奉獻;終身學習,勇於創新。
做學生的良師益友,鑄教師高尚人格。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人類社會的文明進步,我願獻出全部力量!
人民教師宣誓的註意事項
1、嚴肅認真:宣誓是壹項莊重的儀式,教師應該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表達自己對教師職業的決心和責任。
2、自願參與:參與宣誓是自願的,教師應該根據自身的意願和內心的信念來選擇是否進行宣誓。
3、真誠表達:教師宣誓時應當真誠表達自己的承諾和決心,言辭要簡練、明確,讓人感受到妳對教師職業的堅守和熱愛。
4、倡導專業精神:教師宣誓是對教師職業的莊嚴承諾,要倡導教師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精神,以身作則,成為學生的榜樣。
5、遵守法律法規:宣誓內容涉及教育法律和規定,教師應該清楚自己的權益和義務,並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不違紀違法。
6、規範言行:教師宣誓是體現教育者的品質和價值觀的重要環節,要註意言辭的準確性和莊重性,嚴禁出現侮辱、貶低他人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