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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是怎樣公正護法的?

狄仁傑為官,正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

他在武則天統治時期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判決積案、疑案,糾正冤案、錯案、假案。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壹年,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1.7萬人,其中沒有壹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壹斑,是我國歷史上以廉潔勤政著稱的清官。

據《新唐書·狄仁傑傳》記載,他任職時,執法嚴明,剛正不阿,壹年之內審判處理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案人員多達壹萬七千人,卻無壹人上訴稱冤,可見這位狄大人真如現在電視劇裏的文藝形象壹般,斷案處事公平正義,對老百姓具有說服力

狄仁傑(630年-700年)

字懷英,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時期政治家。

狄仁傑出身於太原狄氏,早年以明經及第,歷任汴州判佐、並州都督府法曹、大理寺丞、侍禦史、度支郎中、寧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復州刺史、洛州司馬等職,以不畏權貴著稱。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傑升任宰相,擔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但在相位僅四個月便被酷吏來俊臣誣陷謀反,奪職下獄,平反後貶為彭澤縣令。他在營州之亂時被起復,並於神功元年(697年)再次拜相,擔任鸞臺侍郎、同平章事,進拜納言。後犯顏直諫,力勸武則天復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續。

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進拜內史,於同年九月病逝,追贈文昌右相,謚號文惠。唐朝復辟後,追贈司空、梁國公。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狄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