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東坡為①錢塘守時,民有訴扇肆②負債二萬者,逮至則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償也。”公令以扇二十來,就判字筆③隨意作行、草④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門,人竟以千錢取壹扇,所持立盡。遂悉償所負⑤。
註釋
①為:擔任。
②肆:商店。
③判字筆:判案所用的毛筆。
④行、草:行書、草書。
蘇軾擔任錢塘太守的時候,有壹個百姓前來訴苦,說賣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二萬銀子,抓到了那個賣扇子的人,他說:“天氣壹直下雨,有扇子賣不掉,不是不肯償還。”蘇軾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過來,就拿著桌上的判決用筆隨意寫了行書,草書,並畫了枯石和竹石並交付給了他。剛剛出門,人們竟然以壹千錢買扇子,拿的扇子全都賣光了。於是他也把所欠的錢全部還清了。
啟示
盡可能發揮自己的特長,運用自己的能力去幫助有困難的人 希望對妳有幫助,如果覺得好的人給分分哦(*^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