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國《民法典》中夫妻忠實義務的規定是什麽
我國《民法典》第1043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因此,“互相忠實”是夫妻的法定義務,但這壹法定義務僅是原則性,並無具體規定,因此更多的是由當事人依靠自制力自覺履行,當前尚無法定的強制履行的規定。二、民法典中夫妻忠誠協議是否存在違約責任
民法典中夫妻忠誠協議,能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互忠實是夫妻關系存續的基礎,《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的義務,使這壹道德義務上升到了法律義務的層面。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夫妻忠誠協議賦予了夫妻忠實義務以具體的內容,使抽象的忠實責任具有可訴性。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三、夫妻應當互相忠實是義務嗎?
婚姻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所以,夫妻雙方有相互忠實的義務。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我國《民法典》中夫妻忠實義務的規定是什麽的相關知識,夫妻之間既然已經結婚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遵守忠實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