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化的關系:事物無時無刻不向自己的對立面轉化,只是我們感覺不到這種變化。當我們肯定壹事物是如此這般時,它已變化成另外壹個事物。“萬物皆變,無物常駐,如同人不可能兩次踏進同壹條河流。”
(2)和諧的關系:對立的狀態或相反的性質***存,產生出和諧。比如,不同的顏色繪出逼真的肖像,不同的音調造成動聽的曲調,元音和輔音拼出完整的句子,琴弓和琴弦之間的張弛配合。
(3)同壹的關系:對立面是同壹事物的不同方面。比如:醫生治病所用的惡的手段(割、燒等)和善的效果、圓周上的終點和起點、上行與下行的道路,都是同壹的。
(4)相對的關系:對事物某壹方面的取舍有不同的標準,事物的性質因評判標準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海水相對於魚是有漁的,相對於人卻是有害的;驢喜歡草料,人卻珍重黃金;最美的猴子相對於人來說也是醜的。
生成中事物的轉化、和諧、同壹和相對的關系即我們現在所說的對立統壹的辯證關系,它的壹般表達形式是:“A既是自身,又不是自身。”赫拉克利特的壹些格言采取了這種表達方式。比如“我們踏入又不踏人同壹條河流,我們存在又不存在”,“不朽的有朽,有朽的不朽”,“惟有智慧是壹,它既不願意又願意被人稱作宙斯。”這種表達方式成為後來哲學家的壹個重要話題。巴門尼德否認了它所表達的變化觀,柏拉圖認為它只適用於不可靠的感覺對象,亞裏士多德則以形式邏輯的矛盾律否定了它的可能性,但後人卻從中發掘出辯證法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