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作用名”的說法,只有“座右銘”。
然而,作為銘的壹種,最早的座右銘並非文字,而是壹種物品,既“物銘”。相傳,在春秋時,齊人為死去的齊桓公修了壹座廟,裏面擺放壹個裝酒的器皿,叫欹器。壹次,孔子與學生拜廟時,對學生說:“欹器空著的時候就傾斜,把酒或水倒進去,到壹半的時候,就直立起來。
欹器裝滿,還會傾斜。所以,過去齊桓公總是把欹器放在他座位右邊,用來警示自己不可驕傲自滿。”——從孔子的話中可以看出,最早的座右銘,就是這種叫“欹器”的酒器。
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稱述功德的文字。這種文字壹般都是用韻的。
第壹層含義的銘,如唐代大文豪韓愈的《柳子厚墓誌銘》、宋代文學大師蘇軾的《三槐堂銘》以及王安石的《泰州海陵縣主簿許軍墓誌銘》等等,都屬於此類範疇,這些經典的銘文,不僅以其獨特的文學形式,為中國古代的散文增添了魅力,更以其樸實的語言、深沈的情感,感動無數後人。
而第二層含義的銘,即“鞭策、勉勵自己的文字”的銘——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座右銘”,其體裁或文或聯,其文字有長有短,大都是起著勵誌修身、鞭策警省的作用。
據《南史》記載,南朝時宋的名將吳階,“善讀史,有往事可師者,錄置座右。積久,墻牅皆格言也。”這可能是見諸於正史的有關座右銘的較早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