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Wield the sword of law,hold the balance of justice,eliminate the evil in the world,and keep the sanctity of politics and law。
中英對照
1、揮法律之利劍:Wield the sword of law
2、持正義之天平:hold the balance of justice
3、除人間之邪惡:eliminate the evil in the world
4、守政法之聖潔:keep the sanctity of politics and law
自古羅馬始,西方就出現了法學家和法學著作。兩千多年來,各種法律與法學著作可謂汗牛充棟、琳瑯滿目。
其中,法律諺語是對法律原則、規則、思想和觀念最簡潔、最精辟的表達,它是法律宮殿中最奪目耀眼的珍寶。
在英文中,法諺稱為Legal Maxims,它有法律基本原理、普遍真理或行為準則意思。
法諺表達的也是為公眾普遍認可的法律公理。正如法諺雲:'格言之所以成為格言,是因為其神聖莊嚴,最具權威性並被所有人認可'。在現代法律中,法理是法律的淵源之壹。
很多國家明文規定或者在實踐中采用了這樣的規則:對法律沒有規定的事項,可以適用法理作為處理案件的依據。
法諺又是法理最精粹的部分,當然也是法律的潛在淵源之壹,所以法諺雲:'法律欠缺,法諺代之'。
擴展資料:
經典法律諺語
1、法無禁止即自由
對私權利而言,凡是法律沒有禁止人們去做的行為就應視為允許。相對地,對公權力而言,則是法無授權即禁止。
2、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即使最底層的人,在他的小屋裏也能夠對抗國王的權威。公權力必須限制在界限之內,不能越界侵犯私權利。
3、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即使司法裁判結果是公正的,如果作出裁決過遲,或者告知當事人過遲,這樣的裁決對當事人而言都不是真正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