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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軍訓的基本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規定:“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就學期間,必須接受基本軍事訓練。”國家教育部和總參總政1994年新修訂頒發的《普通高校學生軍事訓練大綱》中規定:“軍事訓練要作為高等學校學生的壹門必修課,列入學校的教學計劃,訓練成績記入學生檔案。”“軍訓壹般在壹、二年級進行,時間為4~5周”。
我校為貫徹落實這壹精神,1997年5月研究決定:“軍訓是本科生的必修課,訓練成績登入學生成績冊。軍訓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者,不得畢業。”;“學校建立軍訓成績卡片,隨同專業結業成績壹並裝入學生檔案,沒有軍訓成績卡或成績卡中訓練科目不全、不合格者,不得畢業”;“軍訓如同在校學習,軍訓期間仍然執行《北京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並執行學校的有關軍訓規定,凡違反了軍訓規定者,即違反了校規校紀,按《違紀處分條例》進行處理。”;“各級黨委、領導要高度重視學生軍訓工作,各院系在系黨委的領導下,以學工部為主、教務部積極配合抓好本院系學生的參訓,並將軍訓作為本院系年度壹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科學安排,全力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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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況免訓和緩訓的規定 辦理免訓和緩訓事宜,由各院系學工部和校武裝部***同負責。因病或某種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軍訓又不能安排補修的學生,必須有校醫院的證明(其他醫院證明無效)或取得充分的證明材料,經所在院系的主管領導批準,報武裝部審核同意方可免訓。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隨本年級軍訓、需要緩訓者,批準辦法同上。緩訓的學生要確保隨下屆生訓練,壹般不安排隨隔屆生訓練。對既無充分的證明材料、又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參訓的學生,由院系研究給予紀律處分(處分條款見本章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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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訓“三統壹”的規定
根據國家教育部國防辦[1996]1號文件、[1998]1號文件的規定,高校學生軍訓,必須實行“三統壹”,即著裝統壹,佩徽標誌統壹(領花、帽徽、肩牌、臂章)、證書統壹。因此,軍訓時必須著由上級指定廠家、學校統壹訂購的學生軍訓服裝、標誌、證書。其中全套服裝包括迷彩服(或夏常服)、襯衣(或文化衫)、腰帶。膠鞋、帽子、背包繩帶、標誌、證書。領取服裝時,學校和學生按4:6補、收服裝費,軍訓結束後,服裝不再回收,歸學生己有。個別學生如已有軍訓服裝,可以不再購領,但服裝款式、顏色、新舊必須與學校統壹發放的服裝壹致,並經武裝部現場認定方可。服裝號碼、數量,以院系為單位根據武裝部提供的資料和通知時間進行統計、匯總,並按規定的時間領取、發放。學生領到服裝後,沒有指令、不得隨意穿戴,以免軍訓展開時新舊不壹致。因學生個人保管不善丟失損壞的服裝,由學生個人按實價自費到武裝部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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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軍訓夥食費的規定
軍訓時,無論分編幾個團、分散幾個點訓練,但夥食標準必須全校統壹。每人每天的夥食標準,根據軍訓基地(部隊)的有關規定、要求,與本校雙方***同研究確定,根據市場物價變化,壹般為8壹10元.學校為每個學生每天補助4元,其余由學生自己負擔。收交夥食費,按武裝部提供的時間、數額標準,以院系為單位收齊、連同服裝費壹***交於軍訓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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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訓的個人物品攜帶的規定
軍訓時個人物品攜帶,要本著“統—壹致、少而精”的原則實施。基本要求是:褥子1、被子1、褥單1、蚊帳1、枕頭1、枕巾1,臉盆、牙缸、牙刷等洗漱用具,水壺、水杯、碗筷,暖瓶2—3人帶1個,替換的便衣、內衣、鞋襪少量,雨具1、物品包(箱)l,發放的全部軍訓服裝、標誌、被褥、蚊帳和洗刷用具、飲餐用具,如果是學校統壹購置配備的,必須攜帶統壹的,不得攜用其他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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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生軍訓守則
學生在軍訓期間,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軍隊化管理,虛心學習部隊的好思想、好作風、好傳統.軍訓期間開展四講活動,即講紀律、講團結、講文明、講風格。要認真遵守北京市軍訓辦制定的《學生軍訓守則》:
l、服從領導,壹切行動聽指揮。
2、勇敢頑強,吃苦耐勞,積極參加軍政訓練,不斷提高軍政素質.
3、執行軍隊條令條例、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嚴守紀律。
4、認真執行各項勤務,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5、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愛護公物。不丟失損壞裝備器材,不在建築物和各種設施上塗寫刻劃。
6、講文明禮貌,尊重領導、老師和教練員,團結互助,愛護集體榮譽。
7、嚴格遵守保密守則和安全規定,防止各種事故。
8、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瓜果皮核、紙屑等,保持室內外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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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軍訓期間日常制度和日常規則
(壹)壹日生活制度:
1、起床。聽到起床號後,應立即起床(連值班員應提前10分鐘起床),按規定著裝,迅速做好出操準備,各級值班、值日人員按規定履行職責;每班留小值日壹名,負責打掃室內外衛生;因集體活動超過熄燈壹小時以上時,團首長可確定推遲次日起床時間。
2、早操:早操時間通常30分鐘。聽到出操號(哨)後,全體參訓人員應迅速以連為單位集合,按規定內容和要求出操;聽到收操號(哨)後,連值班員應立即整隊,跑步帶回。
3、整理內務和洗漱:早操後,開始整理內務,清掃室內外衛生和洗漱;以連為單位每周進行兩次內務衛生、軍容風紀和個人衛生檢查,並進行評比。
4、開飯;按規定時間開飯。班值日員(即小值日,由學生輪流擔任)提前10分鐘集合到飯堂為本班打飯分菜。班長(或副班長),將本班人員帶入連集合點,以連為單位,整隊前往食堂;到食堂門前,由連(總)值班員宣布次序,依次進入食堂;進人食堂後,要遵守食堂的有關規定,就餐時保持肅靜,餐畢後要認真消洗餐具,自行離開食堂;飯後,廚房值日員協同炊事班對全部餐具進行消毒處理。
5、操課:聽到操課號(哨)後,連值班員應迅速集合進隊並清點人數,檢查著裝和器材準備.操課時要認真聽講,精心操作,遵守訓練場紀律,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操課往返途中,要隊列整齊,歌聲嘹亮。
6、午休(午睡):午睡時間除值勤人員外,均應臥床休息,保持肅靜.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更不得私自外出;午睡起床後,應迅速整理內務,做好課前準備。
7、就寢:連值班員在熄燈號(哨)前10分鐘發出準備就寢的信號,全體人員應迅速做好就寢準備,聽到熄燈號(哨)後,應立即熄燈就寢,熄燈後,室內不準講話、吸煙或
聽收錄音機,不準自設小燈看雜誌、小說等書籍。
8、警衛哨:警衛哨兵由學生輪流擔任。由連值班員督促檢查哨兵上崗,其班次、時間、職責詳見第壹章13條,換班時,每班由1名哨兵提前10分鐘叫下壹班起床換哨;警衛哨兵在值勤時間禁止脫崗、串哨聊天、玩笑,禁止看書、寫信、聽收音機。
9、室內外衛生制度;每周壹、四早操時間打掃環境衛生,打掃環境衛生時,室內留少部分人整理室內衛生;每日早操後對室內衛生進行整理;操課時,以連為單位留1名值日員,主要職責詳見第壹章11條。廁所、洗漱間衛生由各班輪流打掃,軍訓連、團定時檢查。
10、請假:軍訓期間,學員因公需要外出或因故不能參加訓練,必須逐級請假,嚴禁私自外出或無故曠課。學員因病不能參加訓練應持醫務人員開據的請假證明向軍訓連、團首長請假。
11、集會:凡在集中軍訓期間的各種集體活動和集會必須在軍訓團首長批準後進行;參訓學員不得私自在部隊、軍訓基地進行各種集體活動和集會(如生日聚會、舞會、沙龍等)。
12、課外活動:連每周有2個左右課外活動時間由個人支配,但不得隨意外出。其余課外活動時間由連(團)統壹安排。
13、晚點名;連通常每周點2—3次,星期日和節假日必須點名。晚點名通常以連為單位於就寢前在室外列隊進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晚點名的內容包括清點人數、壹日生活、訓練講評、宣布次日工作。
(二)會議匯報制度
1、班務會:每周不少於壹次,星期日晚飯後進行,全班人員參加,主要講評小結壹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2、連務會;每周不少於壹次,連首長主持,班長以上人員參加,壹般在班務會前進行。主要內容:分析連隊完成任務、軍事訓練、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況,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研究布置下步(周)工作。
3、團行政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團首長主持。參加會議人員根據會議內容決定,通常是連以上幹部。
4、校方例會:參加人員為學校“前指組”人員和領隊老師,時間為每日上午 9:00-10:00。主要內容是“壹日情況碰頭”、“分析具體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
5、協調會:根據需要召開“雙方、三方或四方”協調會,參加人員根據會議內容決定,協商有關事宜。
6、匯報制度:通常以口頭(電話)方式逐級進行,必要時可越級匯報。匯報必須及時、準確、簡明。連向團要逐日匯報壹日情況,團(團前指)要每周向市軍訓辦(學校)匯報壹周工作情況。發生事故和遇到特殊情況,要立即報告。
(三)請假銷假制度
1、參訓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應逐級請示,按規定權限批假,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出。
2、請假壹日以內(不遠離營區、不在外過夜)的,學生由連副連長批準,幹部(領隊老師)由團領導(前指組)批準。請假二日以上的,壹律由團(前指組)審批。
3、學生外出時,需持學生證、外出證和請假批準條(簡稱兩證壹條)。由領導逐級交待註意事項,明確歸隊時間。
4、請假人員歸隊後必須逐級銷假。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後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逾假不歸者,應予追究。
(四)查鋪查哨制度
1、連要組織幹部(含領隊老師)查鋪查哨,每夜不少於二次,其中壹次必須在午夜進行。遇不良天候及有特殊情況,應增加查鋪查哨的次數。女生宿舍由帶隊女老師負責查.根據情況,可實行團(前指組)與連幹(領隊老師)結合大排隊輪流查鋪查哨,編若幹組,每組負責查壹晚。
2、查鋪查哨的內容:(1)人員在位和睡眠情況;(2)衛兵、哨兵擔行職責情況,使用口令是否正確;(3)重要部位的安全情況。
3、查鋪時動作要輕,不要影響學生睡眠。查哨時,嚴禁使用摸哨的方法。查鋪查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並及時登記在“查鋪查哨情況登記薄”上。
(五)值班制度
為保持不間斷指揮,維持管區秩序和保障安全,必須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以承訓部隊領導擔任主值班,校方領導擔任輔助值班。
l、值班團首長,由團領導輪流擔任,其職責是:(l)掌握全團操課及課外活動情況,及時處置突發和意外情況;
(2)維護生活秩序。監督日常勤務活動3(3)接受上級的命令指示和下級的請示報告,並及時處理; 4)檢查下級值班人員理行職責情況。
2、團值班員,由連長輪流擔任(本連副連長輔助),其職責是:(1)了解和掌握人員活動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2)主持壹日操課和集體活動的集合整隊、報告、清點人
數、下達科目、組織展開;(3)維護軍容風紀和生活秩序;(4)按團首長指示派遣公差勤務;(5)檢查外出人員離隊、歸隊情況;(6)檢查重要部位安全狀況,及時處置意外情況。
3、連值班員,由班長輪流擔任(副班長輔助),其職責是:負責連隊壹日操課和集體活動的集合整隊、報告、清點人數、組織展開。(連首長下達科目)
(六)衛兵制度
營區門衛由團統壹組織、逐連輪流(每逢壹晝夜)、從學生中派出,分晝間門衛和夜間門衛。晝間門衛從早6:00上崗至晚8:00下崗,***7班崗,每班3人,(其中領隊1入),每班執勤時間為2小時;夜間門衛從晚8;00壹早6:00,每班人數和執勤時間同上,***5班。連與連交接班的時間為每日早6:00。營區門衛的守則是;(1)按照規定著裝;(2)熟悉任務和警衛區域內的地貌、地物等情況,熟記並正確使用口令、信號;(3)時刻保持警惕,嚴密監視警衛區域的情況,堅守崗位;(4)嚴禁坐臥、倚靠、打瞌睡、吸煙、看書、著雜誌、唱歌、閑聊;(5)檢查出入營門人員、車輛,必要時檢查其攜帶的物品,維護營門秩序,調整機動車輛,出入營門;(6)當警衛目標的安全受到威脅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處置和報告,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應進行正當防衛;(7)進行門衛登記。
(七)軍容風紀規則
.1、軍訓期間必須統壹著裝。操課和大型集會時著全軍訓服裝;開飯、連集會、點名、室內教育、課外活動時,可下著軍褲、上著襯衣(文化衫);節假日或團規定的換洗衣服時間,可著便服,出宿舍門不準穿高跟鞋和拖鞋,不準只穿大褲衩、小背心。
2、男學生不難留長發、大鬢角,不準留胡須。女學生不準戴耳環、項鏈、不準描眉、塗口紅。
3、要舉止端正、姿態良好。不準袖手、背手和手插衣袋。行走時不準吃東西或搭肩挽臂。
4、對不符合軍容風紀的同學要當場糾正,學生要服從糾正,立即改正,不得無理取鬧。
(八)營區秩序特別規則
1、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午睡時和晚寢後,不準在宿舍外坐談聊天、在洗漱池沖洗、在營區內轉遊、喧嘩、吹口哨、吹拉彈唱。
2、午睡時和晚飯後,不得在公用洗漱間(池)、公***場合裸背清洗,嚴禁只穿小褲頭沖洗。
3、營區內禁止談戀愛。嚴禁男女在營區結對散步、勾肩措背、摟抱接吻;嚴禁進入異性宿舍玩耍;嚴禁與非本校異性青年進行不正當的交往或相邀到營區外活動。
4、嚴格遵守訓練場紀律。在訓練場上,口令就是命令,必須無條件服從和執行,不準頂撞班長、領導;不得無故曠課、小病大作、無病呻吟、隨意到醫務室索要病假條。
5、愛護公物和營區環境。嚴禁亂扔廢棄物、亂摔瓶子、亂塗亂畫、亂釘釘子、亂拉繩索、亂接電源、亂用電爐子熱水器等。
6、在營區內不得聚眾喧嘩哄鬧,不得在訓練場、會場、電影場、飯堂發噓聲、起哄、鼓倒掌。
7、軍訓期間,不準家長、朋友、親戚到營區探望,更不準車輛駛入將學生接到營區外活動。
8、在用水、洗澡、就餐、就寢、就醫等方面,要自覺講團結、講文明、講禮貌,嚴於律已、寬以待人、不得鬧意見、鬧矛盾.嚴禁出現打架鬥毆偷竊詐騙、損壞公物等非法
行為。進見或遇見首長或上級時,要敬禮;在室內,首長來到時要自行起立,很有禮貌地回答首長問話。對待首長和班長以上領導,要用好“到”、“是”、“報告”等軍用術語。對
待同學要用好“您好”、“對不起”、“請諒解”等文明用語。
(九)內務設置規則
內務應保持整齊、清潔、有序,營具用具的擺放和專欄圖表的張貼應統壹規範。
1、床鋪設置:床鋪按褥子、床單的順序鋪墊。被子豎疊三折、橫疊四折,疊口朝前,置於床鋪壹端的中央。
2、蚊帳設置、鞋、衣帽和腰帶的放置,以團為單位統壹。
3、其他用品的放置:包括背包繩帶、挎包、雨具、水壺、水杯、洗漱用具、暖瓶、馬紮等物品,都應以團為單位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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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軍訓期間安全防事故規定
(l)嚴格執行各項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壹切行動聽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
(2)往返乘車或乘車出行時;要按順序上、下車,不要擁擠,上車前要以連為單位整隊,清點人數,上車後須再次清點入數,並逐級上報。乘車途中,嚴禁在車內遊戲、打
鬧,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車外,嚴禁向車外投擲物品,嚴禁在車內吸煙,途中停車時,嚴禁私自下車。
(3)加強對武器彈藥和軍事裝備的使用和管理。在持槍訓練時,嚴禁槍口、槍刺對人和用槍械嬉鬧、開玩笑;在實彈射擊時,嚴格遵守射擊場規定,聽從射擊指揮員的指
揮,射擊前後必須校驗槍支,射擊完畢後,檢查清點器材裝備,及時收繳剩余彈藥。任何人員不得私存彈藥,壹經發現從重處理。
(4)到達承訓基地(部隊)後,在軍訓期間,未經軍訓團首長批準,不得進入軍事禁區及在軍事禁區附近活動。嚴禁到水庫、江河、池塘遊泳、釣魚、劃船及在岸邊休息。
夜間不得單獨外出,嚴禁隨意進入地方卡拉 OK廳進行娛樂活動。
(5)加強醫療保健和衛生防病工作。在軍訓則問,禁止喝生水,嚴禁購買和食用當地商販所售的食品(如冷飲、瓜果、肉制品、罐頭等),防止傳染性疾病的發生、流行。
(6)要愛護營產、營具及所有公***設施,對學校或基地(部隊)提供的保溫桶、水桐等用具,要有專人保管(負責),對個人的貴重物品和錢要保管好,防止發生丟失現象。
(7)要嚴防觸電、火災等事故的發生。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私自使用電爐子、熱水器、電飯鍋;嚴禁用明火照明,嚴禁煙頭隨意扔。雷雨天行走、站立都要註意防止雷
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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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軍訓紀律及違紀處分規定
(壹)軍訓紀律:
第二章《軍訓規定》中五、六、七(三)(七)(八)、八規定的內容、事項,即為軍訓紀律,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二)違紀處分:
軍訓是學生的必修課,在軍訓期間仍然執行《北京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凡違反軍訓紀律者即違反了校規校紀,按《違紀處分條例》進行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給予下列相應處分:(壹)通報批評。在班或連或團大會上作檢查,必要時降低軍訓成績(二)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嚴重的取消軍訓資格,送回學校,(三)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
對於無故曠課1天、2天、3天、4天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和取消軍訓資格的處分,對病假事假者,休息超過3天,即停訓送回學校,以後補訓。對既無充分的證明材料、又沒有按規定時間參訓者,視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過後如不及時補訓,不得畢業。
凡在軍訓中受警告以上處分者,不得參加三好生、優秀畢業生者評選,也不能作為免試碩士生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