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統治集團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壹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體國民意誌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1、法,可劃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憲法是高於其它法律部門(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國家根本大法,它規定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最基本的原則,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活動的原則等。
2、法律通常是指由社會認可國家確認立法機關制定規範的行為規則,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壹種特殊行為規範(社會規範)。
3、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專政機關--法院手段。法律是壹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壹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壹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4、加快法治進程,已是當下國家治理的壹個緊迫的課題。很自然,人們總是將目光向著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領。同時,法治社會建設也當及時提速,它是主體,是根基。我們每壹個人,都應是依法治國的參與者、捍衛者、推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