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們來說,永遠是當事人和旁觀者兩個身份。作為壹個旁觀者,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和對當事人的決定,其實很難代表壹個人,或者說不可能完全了解壹個人,他所做的事情的目的,他的想法,他的內心。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完全用自己的決定去影響壹個人,揣測壹個人,甚至評價壹個人。
在網絡暴力面前,所謂的當事人其實是很脆弱的。他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卻被惡意貼上標簽。有些人甚至只想毀掉它們。所以,我給了他們利益的定義,用壹些根本不真實的東西攻擊他們。面對這些根本不是真相,往往作為明星,他們根本沒有辦法說出來,因為即使解釋了,更多的人也會否決,認為他們是在刻意解釋什麽,不相信。那就是所謂的真理。
很多時候,往往就是這麽無奈,甚至有人說,既然明星這麽賺錢,就算接受晚報,那也只是他們的價格,這些價格是他們要承擔的。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理應被我們說出來。但其實大家都知道,他們不是,他們也很脆弱。生而為人,請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