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的掛失手續
補發產權證,由原產權證發證機關辦理。辦理手續的具體程序是:
(1)房屋所有人應當寫出申請,寫明房屋產權證遺失的原因、過程、時間、地點,由所有人簽字蓋章,所有人所在單位蓋章(所有人無單位的,由所有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
(2)產權人持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到原區縣房產局產權證發證機關辦理具體事宜。原發證機關應出具介紹信,並在當地報紙上刊登掛失聲明。
(3)聲明登報後,產權人拿著刊登聲明的報紙和失主(產權人)的書面聲明(包括:
A.找到丟失的證書後將其歸還;
B.遺失證件,後果自負),身份證,戶口本蓋章,在規定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領取產權證。
遺失產權證補辦流程:房屋屬於國有土地上房屋,產權證遺失的,按以下程序辦理遺失產權證登記:
1.房屋所有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在房地產檔案館查閱檔案,出具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檔案館收取檔案檢索費);
3、在報紙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出房屋所有權證作廢通知書;
5.房屋所有權人持報紙原件、身份證和遺失聲明、作廢公告復印件到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處辦理掛失登記和認證。
遺失房產證登記所需信息:
1.房地產登記申請表;2.報紙(全報紙);3.遺失聲明報告;4.業務證明(單位要求);5.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6.涉及銀行抵押的,需提供銀行證明、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法人委托書和《房屋所有權證》;7.委托書。
遺失房產證登記的壹般步驟
1.內部搜索(7個工作日左右);
2.憑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遺失聲明報告(房主本人書寫)和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在登記窗口開具“遺失證明”(即登報證明);
3.壹日報紙(當地日報);
4.帶著報紙(需要完整的報紙),去檔案館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測繪)(7個工作日左右);
5.持移交的測繪成果到測繪處辦理移交(3個工作日左右);
6.65438+報紙刊登後0個月,將報紙原件和測繪圖交房管局進行掛失登記(30個工作日後);
7.取證(繳納牌照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