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隊自2005年初開始佩戴臂章、胸卡,這樣可以輕松的區別處警種和部隊,***有內衛、黃金、水電、交通、森林部隊,但是武警邊防部隊、消防部隊、警衛部隊(也稱公安現役部隊)都沒有佩帶胸卡、臂章,這也正說明了這三支部隊和壹般武警部隊的區別,也就是說這三支部隊的上屬單位是公安部,但是仍然受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公安部邊防局、警衛局、消防局的人員任命都是由公安部黨委批準的,他們有雙重身份既是軍隊,又是警察,因為他們除了武警警官證之外還有公安警官證。武警總部只是對他們的政治、軍事、後勤等工作做壹個指導,並沒有領導的權利。
全軍自1999年換裝至今壹直著99式軍裝,而武警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好像是否換裝晚於其他部隊,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現在這三支部隊也的確著99式軍裝。
早在武警部隊重新組建前,也就是在1983年前,這三支部隊也的確存在,當時是由公安部直接領導,仍然實行義務兵役制。1983年4月5日武警總部成立之後,這三支部隊列入武警序列,由武警總部領導。1985年公安部才收回這三支部隊的領導權,這麽做是考慮到執行任務的時候能更有效的協同作戰,因為武警部隊是軍隊,軍隊是沒有執法權、刑事偵察權的,舉例來說,武警邊防部隊在執行反偷渡、打擊違法出入境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時候在很多情況下是要和公安部或者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聯系,而武警部隊和公安機關並沒有直接聯系,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很多情況下要壹級壹級的向上請示,這樣並不利於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打擊犯罪。所以公安部收回了這三支部隊的領導權,在公安部設立公安部邊防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衛局,建制都是正軍級單位。在邊防、消防、警衛工作中,有時要以武裝震懾的形式打擊犯罪,這又要求軍事上要超越壹般的公安民警,所以仍然列入武警序列。2005年武警部隊佩帶胸卡、臂章後,公安現役部隊又沒有佩帶,這只能說明這三支部隊還要有別於壹般的武警部隊,但是這並不是壹定說他們的管理權要交給武警總部。這裏面還要說的是武警邊防部隊的領導體制在2003年進行了重要改革,加大集中統壹管理力度,把過去的“分級管理,分級指揮”調整為“統壹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管理體制的調整是為了更好適應邊防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我曾經在國內的壹個非常著名的軍事論壇上看到有網友在武警部隊全面佩帶胸卡、臂章後這樣說過:“武警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沒有佩帶,這說明了公安部不願意放棄對這三支部隊的管理權。”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