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典戲劇理論家李漁從我國的戲曲創作中的處理戲劇結構的原則也是“壹人壹事”。
李漁(1611年—1680年),原名仙侶,字謫凡,號天徒,後改名漁,字笠鴻,號笠翁,別號覺世稗官、笠道人、隨庵主人、湖上笠翁等。金華蘭溪(今屬浙江)人,生於南直隸雉臯(今江蘇如臯)。 明末清初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
素有才子之譽,世稱“李十郎”。?
李漁自幼聰穎,及長擅古文詞。明崇禎十年(1637年),考入金華府庠,為府學生。入清後,無意仕進,從事著述和指導戲劇演出。清順治八年(1651年),遷居杭州。後移家金陵(今江蘇南京),築“芥子園”別業,並開設書鋪,編刻圖籍,廣交達官貴人、文壇名流。
康熙十六年(1677年),復歸杭州,在雲居山東麓修築“層園”。康熙十九年(1680年)病逝。?
李漁曾設家戲班,至各地演出,從而積累了豐富的戲曲創作、演出經驗,創立了較為完善的戲劇理論體系,成為休閑文化的倡導者、文化產業的先行者。壹生著述五百多萬字。
其戲曲論著《閑情偶寄》,以結構、詞采、音律、賓白、科諢、格局六方面論戲曲文學,以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五方面論戲曲表演,對中國古代戲曲理論有較大的豐富和發展。
另有《笠翁十種曲》(含《風箏誤》)、《無聲戲》(又名《連城璧》)、《十二樓》、《笠翁壹家言》等作品。此外,他還批閱《三國誌》,改定《金瓶梅》,倡編《芥子園畫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