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此唐代之回鵲,宋代之契丹,以至夏金國之藏古,食肉飲酪之民,亦莫不好茶。故至明代,對於挑河西寧壹帶之西蕃,皆以茶馬為羈摩。
......明代對於茶之貿易,雖不行專制,但禁止私茶出境,犯者斬,並立茶馬司,以便與西蕃交茶易馬。同時,又於產茶之地,十株取壹,無主茶樹,十分取八,其對於茶之需要,可為盡心而為之,而要不外為“制服西戎之術”。由此可知,中國茶葉傳於外蕃,壹方面因由於外蕃生活上之要求,他方面亦由於中國無力平蕃,或需要外蕃馬,不得不投其所好,用茶與之交易或為之羈摩。故茶自唐課稅之後,對內既為國庫所關,對外復為安危所系。(摘自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茶馬互市”起源
[唐宋時期茶馬互市安化古道圖]
唐宋時期茶馬互市安化古道圖
“茶馬互市”起源於唐宋,是我國西部歷史上漢藏民族間壹種傳統的以茶易馬或以馬換茶為中心內容的貿易往來。 湟源--茶馬互市 湟源縣西鄰藏地,是古代漢地西面最邊緣的地區,這個地理位置使它自古以來就是漢藏通商的“口岸”,是壹處著名的“茶馬互市”故地。茶馬互市是古代中原地區與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商業貿易的主要形式,實際上是朝廷在西部遊牧民族中尚不具備征稅條件的地區實行的壹種財政措施。
茶馬互市雛形
茶馬互市雛形大約起源於公元5世紀,南北朝時期。唐代時逐漸形成了規則,宋朝時進壹步完善,甚至設置了“檢舉茶監司”這樣的專門管理茶馬交易的機構,明朝基本上沿襲了宋朝的做法,在交易的地方設置“茶馬司”。
茶馬交易
茶馬交易,最早出現於唐代,但直到宋朝才成為定制。宋朝統治階級為什麽如此重視“茶馬互市”?主要原因是為了維護宋朝的邊疆安全。宋朝初年,內地用銅錢向邊疆少數民族購買馬匹,但是這些地區的牧民則將賣馬的銅錢漸漸用來鑄造兵器,這在某種程度上威脅到宋朝的邊疆安全,因此,宋朝在太平興國八年,正式禁止以銅錢買馬,改用布帛、茶葉、藥材等來進行物物交換,為了使邊貿有序進行,還專門設立了茶馬司,茶馬司的職責是:“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馬於四夷,率以茶易之。”這就是茶馬互市的源起。而且,茶馬互市也是制約藏族的壹種重要方式。由於自然環境方面的原因,藏族對茶葉十分依賴,茶能解毒去病,可以解油膩、助消化,因此,控制了茶葉的供給,就等於控制了藏族人的生活,所以,茶葉自宋以來不但成為中原王朝與西北和西南地區的藏族之間的大宗經貿產品,而且也成為與藏族之間保持友好關系的物質手段。“茶馬互市” 對維護了宋朝在西南地區的安全與穩定起到重要作用,是兩宋王朝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的治邊政策。其次,通過茶馬貿易,還滿足了封建王朝對戰馬的需要,又為朝廷提供壹筆巨額的茶利收入解決軍費之需。
茶馬互市的政策確立
在茶馬互市的政策確立之後,宋朝於今晉、陜、甘、川等地廣開馬市,大量換取吐蕃、回紇、黨項等族的優良馬匹,用以保衛王朝邊疆。到南宋時,茶馬互市的機構,相對固定為四川五場、甘肅三場八個地方。四川五場主要用來與西南少數民族交易,甘肅三場均用來與西北少數民族交易。元朝不缺馬匹,因而邊茶主要以銀兩和土貨交易。到了明代初年,茶馬互市再度恢復,壹直沿用到清代中期,才漸漸廢止。
“茶馬互市”作為壹種重要制度
清代,尤其是乾隆以後,“茶馬互市”作為壹種重要制度逐漸從歷史的地平線上淡出,取而代之出現了“邊茶貿易”制度。由於交通和經濟的發展以及漢藏交流的增加,進入茶馬古道沿線的商品種類大幅增加。藏族對茶葉的需求有增無減,同時對其他產品如絲綢、布料、鐵器以及生產生活資料等商品的需求也開始增加;而內地對藏區的皮革、黃金以及蟲草、貝母等珍貴藥材有更大需求。這樣,漢藏之間的貿易範圍更加廣泛,“茶馬古道”沿線的民間貿易則益加繁榮。直到清文宗,地方馬場奉命裁撤,各地軍隊所需馬匹統歸自購,官府設置的茶馬交易隨之停廢,延續400余年的茶馬互市交易自此終止。
唐宋茶馬互市的演變
隋唐時期,互市有專門的政府機構,如隋代設有“交市監”機構管理包括民族間貿易之事宜。[⑥]唐代初期沿用隋代的“交市監”互市管理機構,唐太宗貞觀六年(632年)將交市監改名為“互市監”。武則天垂拱元年(685年),曾經壹度改稱為“通市監”,但是不久又恢復為“互市監”。[⑦]機構的多次調整,表明最高決策者對民族互市的重視以及對理順互市管理渠道的積極態度。
在唐代茶馬互市出現之前,中原王朝或農耕民族主要用金銀、絹帛及各種手工業品來交換周邊少數民族的馬匹及其它畜產品,歷史上將這種互通有無的民族貿易稱之為“絹馬貿易”。絹馬貿易在歷史上維持的時間比較長,它曾經是中原王朝或農耕民族同周邊少數民族進行政治聯系和經濟交流的主要形式之壹。我國有關茶葉的記載比較早,而茶葉作為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必需品,則是唐代或準確說是中唐以後的事。
中原地區也無處不賣
茶古不聞食之,近晉、宋以降,吳人采其葉煮,是為茗粥。至開元天寶(713-756 年)之間,稍稍有之,至德大歷(756-779年)遂多,建中(780-783年)以後盛矣。
據《封氏聞見記》載:唐代除南方盛產茶葉並普及飲茶外,中原地區也無處不賣茶和飲茶。不僅如此,當時飲茶已經到了“窮日盡夜,殆成風俗,始於中地,流於塞外”的程度,唐代就有“因南臨茶山,縣以為名”的例子。有唐壹代,“荼”去壹劃,始有“茶”字;陸羽撰寫經典著作《茶經》而標誌著出現了茶學;茶始征收稅,意味著有了比較系統的茶政;茶葉開始銷邊,開始了茶馬互市。[⑩]唐代我國的茶葉生產進壹步擴大、飲茶之風更加盛行,飲茶習俗已經從南方地區擴大到廣大北方地區,甚至連周邊少數民族也以飲茶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內容之壹。唐代茶葉專家陸羽撰寫的不朽著作《茶經》,不僅僅在內地廣為流傳,而且對邊疆少數民族的影響也非常深遠。
少數民族請求和市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突厥、吐谷渾等西北少數民族請求和市,百廢待興的唐王朝下令批準了這壹要求。唐朝同意在承風戍(今青海省貴德境內)互市。唐朝曾經派遣使者李遠等人出使吐谷渾,“與敦和好”。有的學者指出,這次吐谷渾與唐朝的互市,實際上首先是由唐朝主動提出的,與其說是吐谷渾請求互市,不如說是唐朝主動要求互市,是有壹定道理的。這壹方面反映了當時恢復和發展農業和畜牧業生產是唐王朝所面臨的當務之急,另外對戰馬和畜力的迫切需求,以及緩和與強大的少數民族之間的關系,也是客觀形勢發展的必然。唐朝及時恢復了與少數民族之間的“互市”,在較短時期內就收到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出現了“雜畜被野”的盛況。我們今天已經難能確定當時雙方用何物進行互市的,但是至少有壹點是比較明確的,這就是內地所產的絲織品和茶葉是唐王朝用於互市的基本內容,而牲畜則是少數民族用於互市的主要商品。唐玄宗開元(713~741 年)年間,長安政府曾經“發使及典縑等,大賚繒錦,將於石國和市犬馬”。這裏已經明顯地具有官方組織在少數民族地區進行互市的性質,而不是政治色彩濃厚的貢賜貿易。當時互市不僅僅是中原王朝的願望和要求,少數民族方面同樣也有這壹方面的需求。如唐玄宗開元(713~741年)時期,突厥突騎施可汗蘇祿,就曾經派遣牙官送馬1,000匹到安西互市。[15]雖然因具體環節出問題而沒有成功,但卻反映各族之間要求互市的強烈要求。
對正常的民族貿易有了深度認識
唐代前期,最高統治者已經對正常的民族貿易有了比較深度的認識,清楚這是和平年代互惠互利的經濟活動,正如唐玄宗在開元九年(721年)所指出的:“國家舊與突厥和好之時,蕃漢非常快活,甲兵休息,互市交通,國家買突厥馬、羊,突厥將國家彩帛,彼此豐足,皆有便利”。[16]實際上,按唐玄宗所言,當時已經認識到民族互市的作用遠遠超過了經濟意義。即是如此,唐代中央政府和少數民族之間的民族貿易――諸如絹馬貿易――只能保持在壹定的範圍之內,才能使中央王朝的財政負擔接受,如果出現逆差,則必然會成為經濟上的壹種壓力。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就對與突厥之間的絹馬逆差表示不滿和擔憂:
往者先(毗伽)可汗在日,每年納馬不過三四千匹,馬既無多,物亦易辦。此度所納,前後壹萬四千,緣兒初立可汗,朕又結為父子,恩義相及,不可卻回,所以總留,計物五十萬匹,兼屬國家大禮,並放天下租調,用度無窮,
非特和市,緣此馬價,通容稍遲,處羅達幹未還,不是故為留滯,念悉此意,當復寬心。今見續續市易,不久望了,即當發遣,回日非賒,在此還如當家,去住亦何異也。此後將馬來納,必不可多,還如先可汗時,約有定準,來使交易,發遣易為,事須長久,不是限隔。[17]
按唐玄宗的看法,當時唐朝與突厥的絹馬貿易中以年3,000-4,000匹馬數為宜,如果年交易額達14,000匹馬,則須花費絹帛達50萬匹,這實際上已經超過了唐王朝正常的承受能力。當然,我們也能從唐玄宗的這到敕書中看出,唐代前期中央政府與突厥的絹馬貿易是相當活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