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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秦朝的歷史!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古中國的統壹大業並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多民族的統壹的中央集權的國家。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 秦王趙政(《史記索隱》引《世本》謂“生於趙,故曰趙政。”《史記·秦本紀》:“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先秦時期男子稱氏不稱姓,故稱之趙政、秦王政為妥,但後世多稱之嬴政。)[1][2]建都鹹陽,成為中國郡縣制王朝中第壹個皇帝。 作為壹個大壹統王朝,在幅員遼闊的統治區域內,創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具體為:1、政治方面:確立至高無上的皇權。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凡行政、軍事、經濟等壹切大權,均由皇帝總攬;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機構即三公九卿制。三公分別為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事)、太尉(負責管理軍事)、禦史大夫(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召令,兼理國家監察事務),互相沒有統屬關系,由皇帝掌握最終決斷權。地方實行郡縣制,皇室任免郡縣的主要官吏;2、經濟方面:實行土地私有制,按畝納稅;秦朝錢幣統壹度量衡,統壹貨幣;統壹車軌,修馳道。3、文化方面:書同文,將小篆作為標準文字;“焚詩書”,加強思想控制;以吏為師,嚴禁私學。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焚書坑儒” 秦朝創下的壹套中央集權國家政治制度在以後中國社會的歷史中,只有修修補補,基本框架不變。 為了鞏固統治,秦始皇下令把原來六國的兵器收繳銷毀,然後鑄成12個銅人。“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賈誼《過秦論》 為了加強控制,原六國的貴族被強行遷到鹹陽附近居住。 秦朝還頒布了嚴苛的法律,對農民實行什伍編制。統壹貨幣,統壹度量衡,統壹文字,對於後世影響極大。他接受丞相李斯的主意,除少數幾種書籍之外,大量詩書、典籍、諸子百家著述壹律燒掉,並將460多名方士活埋,留下了壹個駭人聽聞的“焚坑”的歷史事件。秦始皇還在全國修築道路,尤其是開通了通往東方和東南的馳道。 秦始皇自命“始皇帝”的時候,壹心想讓秦朝的天下千秋萬代延伸不休,但他決沒想到,僅僅15年之後,才傳到第二個皇帝時秦朝就滅亡了。盡管他采取了種種鞏固統治的措施,但他的獨裁專制、橫征暴斂,早已埋下了禍根。他征發了70多萬人築阿房宮,又動用大量人力財力修驪山墓,“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就是對他殘酷賦役的控訴。頻繁的戰爭、龐大的官僚機構、連續的大興土木,動搖了統治基礎,人民不堪重負,痛苦到了極點。 前209年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起義爆發,是中國歷史上的第壹次農民起義,影響極為深遠。前207年11月左右,秦朝被推翻。 由於過去的割據局面所造成的影響,反秦過程中重新出現了分裂的傾向。在接踵而來的爭奪統治權的楚漢之爭(前206~前202年)中,漢勝楚敗,使分裂形勢得到控制,統壹了國家。繼秦之後,又壹個中央集權的王朝就這樣建立了。

[編輯本段]國號來源

秦人是華夏(漢)族西遷的壹支。其國君嬴姓趙氏。 秦之先祖為先賢伯翳,本為古部落首領,舜帝賜姓“嬴”。至夏末,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商湯禦,敗桀於鳴條,其後嬴姓世代輔佐殷商。故史載嬴姓多顯。至商末,蜚廉、惡來父子皆以材力侍紂,後周武王伐紂,敗商軍,武王親射惡來之口以泄憤,蜚廉奔霍太山,嬴姓中衰。至周穆王,造父為周王禦,千裏平定徐國之亂,受封於趙城,其宗族乃為趙氏(註:先秦時代“姓”只是表示來源,多為祭祀所用,用於女子稱謂,“氏”則表示家族分支,用於男子稱謂),造父侄孫非子為周孝王牧馬有功,周孝王賜給了他壹小塊土地——秦(今天水隴西縣秦亭,壹說秦州清水縣谷名),讓其繼續嬴姓的祭祀。後來秦襄公又救周有功,被封為諸侯,秦始皇統壹六國,始建“秦”朝。

[編輯本段]版圖疆域

秦朝初立便北擊匈奴;南下百越。疆域迅速擴展並進壹步完善炎黃地圖,但因為秦二世而完,所以沒能對北方遊牧民族進行收復統壹。然其當時疆域西部已達到今甘肅、四川;西南到雲南、廣西;北到陰山。

管理

●秦朝首都鹹陽及其附近關中平原由內史直接管理; ●秦朝的郡設郡守(主持民政)、郡尉(主持軍事)、郡監(主持監察事務),郡守下設郡丞,作為郡守的副職。 ●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縣令、縣長之下設縣丞、縣尉等佐屬官員。

秦朝的政區

公元前221年,秦國最後滅齊國,秦王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後,秦始皇采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國家管理上推行單壹的郡縣制,廢諸侯,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並五嶺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陰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後陸續分析出東海、恒山、濟北、膠東、河內和衡山等郡。 秦朝沒有采用分封制,而是采用郡縣制,最初將全國分為三十六個郡,後來增加至四十六個。部分郡大體位置如下圖: 秦朝諸郡圖秦朝諸郡遼東郡、九原郡、雲中郡、遼西郡、上郡、太原郡、巨鹿郡、膠東郡、邯鄲郡、瑯琊郡、北地郡、東海郡、隴西郡、鹹陽、南陽郡、漢中郡、九江郡、會稽郡、南郡、衡山郡、蜀郡、巴郡、黔中郡、長沙郡、閩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右北平郡、漁陽郡、廣陽郡、上谷郡、代郡、雁門郡、常山郡、濟北郡、臨淄郡、河東郡、河內郡、東郡、薛郡、三川郡、碭郡、穎川郡、陳郡、泗水郡。

秦滅六國年表

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韓國降將內史騰率秦軍滅韓國,俘韓王安,韓亡。所得韓地置潁川郡。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年),秦軍王翦攻入趙國國都邯鄲,趙王遷被迫降秦,趙破;置邯鄲郡、鉅鹿郡、太原郡。趙公子嘉率宗族百人逃亡代城。 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燕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王未遂,秦王立即派王翦領兵攻燕。 秦王政二十壹年(前226年),王翦攻破燕都薊,燕王喜退守遼東,殺太子丹以求和。 秦王政二十二年(前225年),秦軍王賁率領10萬大軍攻打魏國,包圍魏都大梁,引黃河鴻溝水灌大梁,3個月後大梁城破,魏王假投降,魏亡。 同年,王翦率領60萬大軍攻打楚國,屯兵練武、堅壁不戰、以逸待勞。 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王翦率領60萬大軍渡過淮水,圍攻楚國楚都壽春。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楚軍鬥誌渙散、糧草不足,遂從前線撤軍。王翦乘機追擊,消滅楚軍主力,占領楚都壽春,俘虜楚王負芻,楚人復立昌平君為王。王翦又率軍渡過長江,平定了江南,置會稽郡,楚亡。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賁打下遼東,俘燕王喜;接著打下代城,俘趙代王嘉。燕、趙徹底滅亡,秦始皇於代地設置雁門郡。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王賁率軍南下攻打齊國,齊王建不戰而降,齊亡。 至此秦滅六國,壹統天下。

[編輯本段]政治制度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

秦始皇趙政公元前221年,秦王趙政[3][4](前247—前210年在位)統壹六國,結束了長期的諸侯割據局面,建立了壹個以鹹陽為首都的幅員遼闊的國家。這個國家的疆域,東起遼東,西至玉門關、隴西,北抵長城,南達越南北部及中部壹帶,面積超過500萬平方公裏。秦王政兼采傳說中三皇五帝的尊號,宣布自己為這個國家的第壹個皇帝,即始皇帝,後世子孫代代相承,遞稱二世、三世皇帝。他認為帝王死後以其行為為謚的制度,是“子議父,臣議君”,有損於帝王的尊嚴,所以宣布取消。他規定皇帝自稱曰“朕”,並制定了壹套尊君抑臣的朝儀和文書制度。這些都是為了顯示皇帝的無上權威,表示秦的統治將萬世壹系,長治久安。 周朝以來建藩建國的封建制度,與皇權專制和統壹國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須加以改變。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丞相王綰請封諸皇子為燕、齊、楚王,得到群臣的贊同。廷尉李斯力排眾議,主張廢除分封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縣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議,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余郡。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中央集權的制度從此確立。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的嶧山刻石辭說:“追念亂世,分土建邦,以開爭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復起”。這說明秦始皇認為廢分封行郡縣是消除各地兵爭所必須的。 秦始皇以戰國時期秦國官制為基礎,把官制加以調整和擴充,建成壹套適應統壹國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機構。在這個機構中,中央設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禦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貳,掌圖籍秘書,監察百官。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體政務的諸卿,其中有掌宮殿掖門戶的郎中令,掌宮門衛屯兵的衛尉,掌京畿警衛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貨的治粟內史,掌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制造以供應皇室的少府,掌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國內民族事務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皇室屬籍的宗正,掌輿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禦史大夫與諸卿議論政務,皇帝作裁決。 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設守、尉、監(監禦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輔佐郡守,並典兵事。郡監司監察。縣,萬戶以上者設令,萬戶以下者設長。縣令、長領有丞、尉及其他屬員。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縣以下有鄉,鄉設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賦稅,遊僥掌治安。鄉下有裏,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裏有裏典,後代稱裏正、裏魁,以“豪帥”即強有力者為之。此外還有司治安、禁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有長。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裏。 早在秦獻公十年(前375年),秦國就建立了以“告奸”為目的的“戶籍相伍”制度。後來商鞅規定,不論男女,出生後都要列名戶籍,死後除名;還“令民為什伍”,有罪連坐。秦律載明遷徙者當謁吏轉移戶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統治時期,戶籍制度趨於完備。秦王政十六年(前231年)令男子申報年齡,叫做“書年”。據雲夢秦簡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壹推算是十七)載明戶籍,以給公家徭役,叫做“傅籍”。書年、傅籍,是國家征發力役的依據。始皇三十壹年“使黔首自實田”,即令百姓自己申報土地。土地載於戶籍,使國家征發租稅有了主要依據。戶籍中有年紀、土地等項內容,戶籍制度也就遠遠超過“告奸”的需要,成為國家統治人民的壹項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級爵,以賞軍功。國家按人們的爵級賜給田宅,高爵者還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權(見爵制)。爵級載在戶籍,所以戶籍也是人們身份的憑證。 統治壹個大國,需要全國壹致而又比較完備的法律制度。出土的雲夢秦簡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時期陸續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內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釋,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還有案例和關於治獄的法律文書(見雲夢秦律)。秦始皇統壹六國以後,以秦律為基礎,參照六國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經過漢朝的損益,成為唐以前歷代法律的藍本。 維持壹個大國的統壹,還需要強大的軍隊。秦軍以滅六國的余威,駐守全國,南北邊塞,是屯兵的重點地區。秦制以銅虎符發兵,虎符剖半,右半由皇帝掌握,左半在領兵者之手,左右合符,才能調動軍隊。這是保證兵權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秦軍是壹支前所未有的巨大的鎮懾力量。近年發掘的秦始皇陵側的兵馬俑坑,估計其中兩坑有武士俑七千件,戰車百乘,戰騎百匹。武士俑同真人壹樣高大,所持武器都是實物而非明器。這種車、步、騎兵混合編組的大型軍陣,其規模之大,軍容之盛,是秦軍強大的表征。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壹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機構和制度,而且還采用了戰國時期陰陽家的終始五德說,以辯護秦朝的法統。終始五德說認為,各個相襲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順序進行統治,周而復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禮服旌旗等都用黑色;與水德相應的數是六,所以符傳長度、法冠高度各為六寸,車軌寬六尺;水德主刑殺,所以政治統治力求嚴酷,不講究“仁恩”和“義”;與水德相應,歷法以亥月即十月為歲首,等等。秦始皇還確定了壹套與皇帝地位相適應的復雜的祭典以及封禪大典,擇時進行活動。秦始皇在鹹陽附近仿照關東諸國宮殿式樣營建了許多宮殿,並於渭水之南修造富麗宏偉的阿房宮。鹹陽宮殿布局取法於天上的紫微宮,儼然是人間上帝的居處,天下壹統的象征。秦始皇還在驪山預建陵寢,墓室中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他采取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號壹樣,是要表示他在人間的權力與上帝在天上的權力相當,從而向臣民灌輸皇權神秘的觀念。皇權神秘觀念,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思想基礎。 皇權的加強和神化,郡縣制的全面推行,體現專制皇權的官僚機構和各種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備和統壹,皇帝對軍隊控制的加強等等,這些就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主要內容。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當時的條件下是維持統壹所不可少的條件。但是這種政治制度對百姓的束縛極大;而且它對經濟文化發展的促進作用也可以轉變為阻滯作用,這在封建社會後期更為顯著。

防止封建割據的措施

長期分裂局面造成的影響,使秦始皇非常關心六國舊地的動靜,擔心六國舊貴族圖謀復辟。為了防止割據的再現,秦始皇把六國富豪和強宗十二萬戶遷到鹹陽,另壹部分遷到巴蜀、南陽、三川和趙地,使他們脫離鄉土,以便監視。他把繳獲的和沒收的武器加以銷毀,在鹹陽鑄成十二個各重千石的鐘?銅人。又下令“墮壞城郭,決通川防,夷去險阻”,盡可能消滅封建貴族依以割據的手段。為了控制廣闊的國土,特別是六國舊境,秦始皇還修建由首都鹹陽通到全國各地的馳道,東窮燕齊,南極吳楚。他自己多次順著馳道巡遊郡縣,在很多地方刻石紀功,以示威強。為了加強北方的防務,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修築由鹹陽經過雲陽(今陜西淳化西北),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西)的直道,塹山堙谷千八百裏。在西南地區,還修築了今四川宜賓以南至雲南昭通的五尺道,於近旁設官進行統治。 秦始皇對分裂割據的思想和政治傾向,也進行了鬥爭。當時的壹些儒生、遊士,希望復辟貴族割據局面,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引證《詩》、《書》、百家語,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請求焚毀《詩》、《書》,消滅私學。他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接受了這壹建議,於是就發生了焚書事件。第二年,為秦始皇求仙藥的方士有誹謗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派禦史偵察鹹陽的方士,把其中被認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在早期封建社會的歷史條件下,在統壹與分裂激烈鬥爭的年代,秦始皇用焚書坑儒手段來打擊貴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書坑儒摧殘文化,是極其野蠻殘暴的事,對於古文獻的保存和學術的傳授,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秦始皇施政定制雖已兼采陰陽等家思想,但根本上是以法家思想為依據。“焚詩書”以及“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等,更突出地反映了他的法家思想。秦始皇以原來秦國的制度為標準,整齊劃壹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壹些制度,企圖盡可能消除由於長期分裂割據造成的地區差異,以利統壹。 戰國時期,各國文字的基本結構雖然相同,但字體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差異。李斯受命統壹文字,他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制定小篆,並寫成範本,在全國推行。當時還流行壹種書法,叫做隸書,比小篆更簡便。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制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秦始皇用商鞅時制定的度量衡標準器,來統壹全國的度量衡。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始皇二十六年(前 211年)頒布的統壹度量衡的詔書。這種權量出土多,分布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壹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了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制度實際上只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壹,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促進了統壹國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