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就是要私了,不私就死得光明正大。”領導幹部手中握有權力,掌管著公共資源。分清公私,秉公用權,是最起碼的政治道德和政治義務。以公共利益為代價以權謀私,不是壹般人所能容忍的,也逃不過黨紀國法的制裁。
做人要老實,從政要老實。多年來,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現象的根本特征是以權謀私。個人與公眾“不分彼此”,合法利益與非法利益的界限模糊不清。這種公私利益混淆、把職權當成特權、以公權力換取私利的現象,不僅是腐敗的重要誘因,也與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背道而馳。
當然,我們強調公私之分,並不是否定個人的合法權益。領導幹部家庭生活正常,社會交往正常。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領導幹部的物質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要逐步改善。但這種改善必須遵循規律,符合政策,絕不能“近水樓臺先得月”,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經營自己的舒適區。
“愛親人,但不徇私情;懷舊,但不益於老;幫助親屬,而不是公眾。”這是毛澤東同誌在革命勝利後給自己規定的三條原則。有個人興趣,不自私,是可貴的;和親朋好友在壹起,更重要的是公心。所謂政治道德,關鍵點就是看執政者如何對待手中的權力。如果首先考慮的是老朋友老親戚,或者小團體的利益,把個人或者小團體的利益淩駕於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上,那麽我們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做到公道正派,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做到執政為民。
歷史經驗表明,壹些政黨或政治集團之所以消亡,壹個重要原因就是上臺後利用手中權力謀取個人利益或小集團,與人民尖銳對立,最終被人民拋棄。我們常說* * *產黨執政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歷史和人民為什麽選擇我們黨?在極其殘酷的戰爭環境下,普通人為什麽拼命支持我們黨?為什麽在經濟環境極其困難的情況下,普通老百姓還支持我們黨?正因為在90年的風雨歷程中,我們追求的不是黨的私利,也不是黨員幹部的特殊利益,而是“把人民的公共利益放在自己的私利之上”。這是壹個極其簡單的道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手中握有權力的領導幹部要時刻反思自己,告誡自己:如果熱衷於追求個人利益或小集團利益,又如何兌現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如何贏得人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