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人殺羊的水平跟我們常見的可不壹樣,專業的牧民殺羊都是在羊身上拉壹個小口,然後把手伸進去掐斷羊心臟上的動脈,這樣宰殺出來的羊場面不是那麽血腥,而且又快又利索。
內蒙人可以壹天三頓的吃肉,早上起來就是壹大塊羊腿肉給妳端到桌上,即使是再愛吃肉的人,去牧民家裏做客估計幾天以後都會受不了。還有內蒙人的羊尾巴油那是招待貴賓用的,把羊尾巴用小刀割成像面條壹樣的長短,客人要以示尊敬地把它整條吸進去,這個油香要不來口白酒壓壹下,還真有點擋不住。
內蒙人吃肉為什麽切好了吃,而是要壹邊吃壹邊切?因為剛煮好或者烤好的羊肉溫度比較高,如果全部切開水分很快就蒸發,羊肉不但冷了而且變幹變柴不好吃。邊切邊吃可以最大程度保持羊肉的鮮嫩度,妳可以自己去買壹大塊任何肉燉壹下或者烤壹下吃就知道了。
在內蒙,只有吃手把肉時,才會用刀切著吃手把肉,並非單指吃羊肉,水煮的牛肉也是屬於手把肉的。在內蒙草原地區,手把肉雖然是壹道特色美食,但它也是蒙古族人民的日常飲食,我們都知道,蒙古族是屬於遊牧民族,雖然現在很多蒙古族人民都已經住進了城市,但他們的飲食習慣還是比較傳統,平時多以牛羊肉為主,壹日三餐離不開奶茶,而手把肉就是他們的最愛。
大塊吃肉,就是內蒙人大義凜然的正氣整個大內蒙古,大塊吃肉大口喝酒的風格貫穿著內蒙的每個名族,不管是蒙東、蒙西還是蒙中,頓頓不能少肉,沒有肉就沒有靈魂壹樣!手把肉是草原上的傳統食物,厲來精益求精,看似很簡單,就白水煮壹煮,其實那是烹飪羊肉的最高境界,簡單到“極致”!
內蒙不是壹邊切壹邊吃,其實是壹邊煮壹邊切壹邊吃煮熟壹層吃壹層!其實最原始的手把肉就是從鍋裏邊切的!肉要想煮熟是非常慢的,遊牧民主時間有很多不確定性,要壹邊放牧壹邊吃肉。比如趕上刮風下雨,煮了半鍋,又沒法弄,所以弄個鍋就地生把火,也不用其他餐具,帶壹把刀子。哪塊熟了,拿起來把表皮熟了的部分割下來吃了,生的扔進去,繼續吃下壹塊,如此循環!
第壹,能夠有效地利用時間,第二,這樣吃起來比較嫩美味!每壹個地方的飲食習慣,其實和它的地理環境,風土人情是有相當大的關聯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