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總結苦難的積極意義。
3.為什麽作者說要“有尊嚴地受苦”?
參考答案:
1.所謂苦難,是指造成巨大痛苦的事件和情境。它包括—
(1)個人無法拒絕的天災人禍。
②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個人挫折。
③死亡。
它的特點是必然性和普遍性。
因為苦和樂是對立的東西,卻和靈魂直接相關。“壹件事可以喚醒靈魂,使它
雖然痛苦但充滿活力,應該說壹定有壹定的精神價值。"
苦難會加深壹個人對生命意義的理解。
(3)厄運打斷了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也提供了迫使我們與外界拉開距離的機會。
輪到妳了。只要我們利用好這個機會,願意去思考,我們就會獲得新的人生視野。
4苦難往往促進人的奮鬥,也是有啟發的。
命運的打擊被心靈的收獲所補償。
6.苦難可以激發活力,磨煉意誌,啟迪智慧,提升人格,幫助人成為有用之才。
3.①苦難是人格的試金石,對待苦難的態度最能顯示壹個人是否有內心的感受。
存在的尊嚴。無論他遭受什麽樣的苦難,只要他時刻警惕自己擁有什麽態度的自由,並鼓勵自己以耐心和高尚的態度承受苦難,他就會比以往更有效地完善自己的人格。
(2)壹切苦難都具有不可逆的性質。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只是指某些重要價值的不可逆的喪失,但同時,生活中還有其他的價值,鼓勵受苦的人去承受眼前的苦難。以壹種有尊嚴的方式忍受死亡的確是我們精神生活最後的偉大成就。
有尊嚴地忍受痛苦是人生的壹大成就,因為它顯示的不僅僅是壹種個人品質,更是整個人性的高貴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