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可以修理的次數因制造商而異。壹般來說,壹個輪胎理論上最多只能修四次。
理論和實踐還是有區別的。先說理論。從輪胎中心到每個補丁的夾角不應小於90度。也就是說壹個輪胎360度,最低要求90度,最多只能補四次。但是在實際使用中,符合這個條件的補丁不超過三個。壹般情況下,補兩個洞是沒有意義的。即使修好了,安全風險也很大。
什麽情況下不建議補胎?
①汽車損壞的輪胎側無法修復。胎側是輪胎最薄弱的部分。如果損壞了,會增加爆胎的隱患,更難修復。所以不建議維修,最好更換。
(2)根據輪胎的特性,國外研究機構發布了輪胎技術規範,其中壹條大致是指輪胎破損直徑大於1/4英寸(6.35 mm),修復後會影響輪胎安全性的主要結構是胎面與胎底之間的簾布層,即無需修復。
③輪胎在符合標準要求的情況下已修補壹次。如果第二個受損部位的圓心與第壹個部位的夾角小於90度,不建議修復。
(4)在滿足標準要求的情況下,輪胎已修補兩次。如果不吉利又被紮破了,那麽不建議維修,壹定要把安全放在第壹位。
⑤如果輪胎磨損導致的胎面花紋深度(輪胎厚度)小於2mm,不建議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