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司法解釋可以詳細說說嗎
為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人民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壹)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二)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並將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四)自執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過三個月;(五)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執行的,已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已依法啟動刑事責任追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