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議案,公文文體,是有提案權的組織和個人提交會議討論覺得的建議.如我國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主席團,常務委員會,本級人民政府和代表(如有三人以上附議),都可以提出議案.如《國務院關於成立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