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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壹段蕩氣回腸,演壹場石破天驚

本來想叫取名叫“壹個女人的史詩”來著,但是忍住了。昨晚夜裏熬到壹點半看完,雙眼通紅,卻沒什麽睡意。心中感慨萬千,話到嘴邊轉個圈又回去了,覺得還是得先睡覺,等明天再說。

看完《阿麥從軍》的感覺是,好的言情小說,格局壹大,往往就不止停留在情愛層面,因為光是小情小愛沒辦法撐起大的格局。而隨著層面的上升,我們就看到了多元化的言情小說,有講家國天下民族大義的,有探討生命奧義人生軌跡的,有說爾虞我詐多行不義必自斃的,總之言情小說其實也可以很有料。

《阿麥從軍》這出戲,作者顯然是下了壹盤大棋,從整部小說的劇情來講可以歸納概括為,壹個穿二代的成長史。從言情角度來講可以總結為,壹個女扮男裝從軍的“花木蘭”因為才智過人而在軍隊混得風生水起,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識破了她的身份,而識破她身份的大多數都選擇愛上了她。

擱別的言情小說,看到這樣的言情套路鐵定就瑪麗蘇了,但是《阿麥從軍》不然。整個故事圍繞阿麥女扮男裝從軍後,如何從壹個小的兵士壹步步成為壹代戰神這壹條主線,而阿麥在從軍後所表現出的軍事才能以及在遇事後表現出的足智多謀甚至是詭計多端,讓人不得不愛上這樣的女子。無論是商易之還是常鈺青,又或者是唐紹義和陳起,都從沒見過阿麥這樣的女子,物以稀為貴,何況是軍營裏戰場上,平時連女人都難得壹見,何況阿麥這樣的女人。

其實看看阿麥的所作所為,殺敵無數,戰功赫赫,完全是把自己當男人看待,所以看著看著我思路就脫軌了,感覺這完全是在看耽美啊,阿麥就是壹個大總攻,強攻強受型,看起來還特別給力。

好吧,回到正題上。

之前看過鮮橙的兩部小說,《只為那壹刻與妳相見》和《太子妃升職記》,覺得有壹些***通點,拿出來說說,不對的地方多擔待。首先,作者不會把男女主角都設定為完美無瑕,女主也不聖母不小白。其次,故事通常走的是奪權路線,古代就奪皇位,現代就奪總裁位,男女主玩猜心遊戲鬥智鬥勇,男主和對手各種放大招,女主也不閑著,不是勾結男主的對手就是跟男主聯手。總之,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燈,誰也不是善茬。再有就是,作者寫文往往到結局處會寫的倉促。

以鮮橙的這種寫作模式,還真特別適合寫宅鬥宮鬥國際鬥的戲。懸念伏筆都是環環相扣,偶爾還會來壹個特別出彩的,刺激壹下讀者的小神經。

遺憾的是,《阿麥》中感情戲太少。雖然可能作者對這本書的定位就不是言情小說,但如果沒有了感情戲,讀起來還是顯得幹癟,尤其看了那麽多的勾心鬥角,有點兒感情戲調劑壹下,總歸是不錯的。鐵血,柔情,都不可少。

本文我看了壹多半還沒看出來到底誰才是男主,看到最後是覺得是開放式結局,雖然從讀者的分析以及作者的微博看,阿麥是跟了唐紹義了,也不禁有些遺憾,畢竟愛著她的男人不少,放棄哪個都有點兒可惜哈哈。

不過唐紹義卻是值得阿麥托付壹生的人,心懷坦蕩並且沒有算計過阿麥,這是任何人都比不得的。而且最關鍵的是,無論阿麥是男是女,他都愛。

商易之愛阿麥,但終究她抵不過萬裏河山,他要阿麥替他打天下,又想阿麥做他的枕邊人。站在權利頂峰的人,永遠俯視壹切,包括感情。

常鈺青愛阿麥,因為可能有些棋逢對手的惺惺相惜,當他推掉相親安排,以及後來說要娶阿麥的時候,我覺得可能兩個人是有戲的。尤其幾個男人裏,和阿麥對手戲比較多的就算常鈺青了。可能阿麥說但願下輩子她不是麥穗,他不是常鈺青的時候,兩個人註定沒什麽未來了。

至於陳起,說他是大BOSS吧,戲份太少,感覺太弱,跟阿麥的交鋒通常都是隔著老遠,阿麥總是說陳起心思深,實際上正面表現出來的不多。阿麥初從軍意在有壹天能夠在戰場上殺陳起,可是兩個人到最後也沒有這麽壹幕。而且陳起如何從壹個孤兒轉身變成元帥這些並沒有交代,但他的奮鬥史肯定比阿麥的要牛逼閃閃多了。可既然有如此漂亮的奮鬥史,為什麽不保持下去?在幾次遇到阿麥而選擇不殺之後,可以理解他是愛阿麥而不忍心殺她。不過這麽搖擺不定,註定要兵敗身死。

而阿麥在感情方面,更是對眾優秀男青年沒什麽表示。對商易之,可能在他彎弓射箭救她壹命的時候,她心裏很感動。而且兩個人對弈的時候,阿麥悔棋露出些小女兒情態,讓人感覺也許兩個人可以演壹段可歌可泣的戀情。但是再見面已經是朝堂之上,壹個是君,壹個是臣。對常鈺青,阿麥說了壹句話,意思是但願下輩子兩個人不再各為其主。常鈺青和阿麥之間,有太多次機會可以置對方於死地,可都沒有下手,尤其是阿麥在最後壹戰的時候,不顧聖旨,私自放常鈺青回國,阿麥可能是不忍心殺他,也可能是想借此事遠離廟堂之爭,不想再給商易之當槍使,是前者,即阿麥對常鈺青有情,是後者,即阿麥謹記唐紹義的話,對唐紹義有情。不過阿麥和常鈺青之間也曾經有過感情,但是站在對立的陣營裏,兩個人就沒了可能。而唐紹義,從始至終站在阿麥的壹面,對她掏心掏肺,從無怨言。無論是做兄弟還是做愛人,都很好。而且從阿麥沒有把唐紹義和息大當家撮合起來這壹點看,阿麥對唐紹義是存了私心的。唐紹義被陳起誘抓的時候,阿麥急得跳腳,並以身犯險。雖然為唐紹義付出的很多,但將心比心,也是唐紹義為阿麥在先。

作者並沒有描寫阿麥的女兒心,所以對誰傾心更多,可能也只能靠猜了。

最後說說阿麥和她的家庭。阿麥是穿二代,父母皆來自現代,但是就阿麥父親的軍事才能以及對軍械的了解看來,他在現代也不是普通老百姓,擱我這樣的穿過去也就只能種地。而

阿麥所表現的軍事才能,是受了父親的影響。雖然作者在文中並沒有利用阿麥穿二代的身份做什麽金手指大開的事情,但最後壹戰,阿麥用了火銃火炮作為武器,還是有些討巧了。盡管作者已經盡力弱化火銃火炮在戰爭中的威力,就連突火槍改造成火銃的事情還是壹個叫鄭嵐的工匠想到的,而且在最後壹戰裏,也沒有過多描寫火銃和火炮對戰爭起到什麽作用,但不得不說如果沒有這批武器,如果阿麥不是穿二代,壹代戰神的威名可能落不到她身上。單從她無壹敗績這件事說,其實很多還是徐靜在旁提點,也正是有了徐靜,讓阿麥這個人不會顯得太神奇,否則這樣的阿麥跟開了掛就沒什麽區別了。

阿麥從軍之初,存的是復仇的信念,即便是拜商易之為主公的時候,阿麥帶兵也是為了有朝壹日跟陳起在戰場上決壹死戰。到後來漸漸明白,守護城池是為了護壹國百姓,可能她也漸漸地在南夏找到了歸屬感。要說愛國情懷,她遠比不上唐紹義。

故事到最後,結局顯得倉促,南夏兵打勝仗,壹眾將領拜相封侯到最後阿麥掛印遠走,都是壹筆帶過。作者是站在南夏的角度寫文,所以通篇不管是防守還是攻擊,主要還是南夏的謀略更多,這樣就顯得像是北漠壹直在防守,雙方顯得不那麽平等。而比較之下,前面的劇情就有壹點拖沓。

總體來講,故事情節很經得起推敲和回味,這是壹部傾註了作者極大心血和滿滿誠意的作品,值得推薦。最後還是那壹句,感情戲如果多點,就更出彩了,畢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有感情有牽絆才更讓人動容,只會理智地思考,冷靜地決斷的人,都不太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