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壹則新聞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註:洪湖市康華藥店因以0.6元銷售1元口罩(該藥店於1月23日購買了44000個壹次性口罩),被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涉嫌哄擡價格罰款42630元,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壹石激起千層浪。在新冠肺炎,這種流行病正在蔓延。今天,面具很難找到。這個1元的面膜貴嗎?為此,不少網友紛紛出來質疑執法是否過度。2020年2月12日,13,湖北省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博發布針對“HB某藥店0.6元賣1元被罰款”事件的聲明,稱該藥店銷售的口罩購銷差價超過15%,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是什麽推高了價格?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過程中價格違法行為認定和處理的指導意見》,對哄擡價格給出了三個具體標準:
(1)65438+10月21之前的價格為原價,22日起銷售價格超過原價(適用於:之前已經銷售過同壹商品,進價沒有變化)。
(2)商家進價發生了變化,但購銷差價比65438+10月之前和21更大(適用於之前銷售過同壹商品,但進價有所提高的情況)。
(3)不參考原價,買賣差價超過15%(適用於之前未賣出,22天後將賣出的)。
其實作為藥店,我是不相信這家藥店以前從來沒有賣過口罩的,所以處罰決定書中所列的第二項:“所售商品沒有參考價格,購銷價格超過15%”,很難成立;其次,說壹下第壹點。在公共衛生壹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療商品和防護消毒商品不得漲價。如果疫情前口罩的價格是1元/片,那麽商家根本沒有違法,因為銷售價格是原價。即使銷售價格上漲了,只要進價也上漲了,進價和原價的差價沒有變化,那麽商家就沒有違規。
最後,即使商家的價格比以前高了(比如以前賣8毛錢壹片),在當前疫情期間,商家賣了1元/片,其實也不算多,還在合理的價格範圍內, 而且甚至可以說,我們小區門口的保安跟食堂更是絕情(物業從來沒有書面或口頭通知過進小區要戴口罩,業主在小區門口菜鳥驛站取快遞,保安不提示妳不戴口罩不能進小區。 快遞進來,保安說不戴口罩不能進小區,然後讓妳去保安崗旁邊的雜貨店買個三無產品口罩,壹個25元,然後就願意讓妳進去,不管妳買不買,但是手上必須有口罩。和這些奸商比起來,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康華藥店的執法確實有些過了,妳有時間應該多抓抓這些真正的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