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特別嚴重的,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刑事責任。
社保卡只供參保人本人使用,無論家人、朋友還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冒用。“社會保險卡”僅限於參保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也不得被他人冒用“社會保險卡”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