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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音商標鬧笑話,商標諧音有哪些講究?

這裏邊肖可以把諧音商標分為兩種類型。壹種是指用諧音註冊的商標。例如,有人為臭豆腐申請了壹個非常生動的商標名稱“莫文蔚”,這是藝術家莫文蔚的諧音。另壹種可以說是商標的另壹種方式的諧音。比如粵語中商標名“金獅”的諧音是“凈虧損”,但是這個諧音商標的意思不太好!先說第壹個諧音商標。2010年9月,壹場所謂馳名商標的專場拍賣會在北京舉行。起拍價1萬元,最高價500萬元。邊肖加了壹個形容詞“所謂”,因為這些商標不是因為長期使用而廣為人知,而是因為取自著名景點或國內外名人的名字,如“梅蘭芳飛”、“藏鐘羊”或“長江黃河”。邊肖猜想現場壹定彌漫著壹種蜂蜜汁。有人喜歡這種註冊諧音商標的方式,但很多人會反感。有人認為好的商標早些年就被註冊了,導致註冊商標很容易因為相同或近似而被駁回,很難有新意。所以企業為了買到自己喜歡的商標,不得不向搶註者讓步,高價購買這些諧音商標。但更多的普通人對這種商標表示了厭惡,認為用長江、黃河、長城註冊商標是褻瀆神靈,用名人名字註冊諧音商標是非常不尊重的。在他們看來,搶註諧音商標更像是散發銅臭的投機行為。漢字博大精深,發音相同或相近的單詞可能會有不同的意思,所以給商標命名時如果不註意,可能會鬧出笑話。比如上面的例子“金獅”——“凈虧損”。而且現在申請註冊的諧音商標也有可能被駁回。比如“金有為”的註冊,其實就是成語“金有為”的諧音。這種商標就像錯別字廣告壹樣,容易誤導公眾,破壞他人的文學修養,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