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的生活是比較苦的,需要按照教官人員的要求來作息。在剛進拘留所時還需要對拘留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其身體情況。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壹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當事人剛進來的時候被關在壹個臨時倉,壹個房間有20多個人,涉嫌什麽罪名的都有,拘留所是關押違法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刑事處罰的人員,例如首次吸毒,嫖娼,賭博,酒駕等。
在拘留所內拘留所的教官人員會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等教育,也會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體活動。拘留所保證被拘留人每日不少於2小時的拘室外活動時間。拘留所也不得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