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隨處可見“大噸小標”的4.2m藍色貨車。有司機表示,目前總重不到18噸可以達到高速。只要交警不查,就是安全的。很多司機都超負荷這種運氣。
3.規定所有貨車包括ETC貨車從今年1進入高速公路必須稱重。103010第二條規定:“凡經稱重發現違法超載的,不得駛入高速公路。超限運輸車輛應當選擇就近的卸載場卸載超限貨物,消除違法行為,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執法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