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靶向藥物後沒有感覺到副作用,說明藥物沒有效果。
謠言:
近年來,我國惡性腫瘤發病率明顯上升,已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腫瘤的常規治療包括手術、化療和放療。傳統的化療藥物不僅殺死癌細胞,對正常細胞也有很大的殺傷力。隨著腫瘤生物學及相關學科的發展,認為細胞癌變的原因之壹是細胞信號轉導通路失衡,導致細胞無限增殖。因此,針對腫瘤細胞內異常信號系統發揮作用的腫瘤靶向藥物不斷湧現,越來越多的靶向藥物進入臨床。
什麽是靶向藥物?
在細胞和分子水平,靶向藥物進入人體後特異性選擇腫瘤細胞的靶點,然後作用,導致腫瘤細胞的特異性死亡,而不影響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細胞。這種藥物是壹種靶向藥物。分子靶向藥物不僅可以發揮更強的抗腫瘤作用,還可以通過靶向腫瘤細胞不同於正常細胞的變化來減少對正常細胞的損傷[2]。正是由於靶向藥物的不良反應小,療效顯著,靶向藥物的市場份額迅速增加,許多靶向藥物的臨床試驗在全球範圍內如火如荼地開展。與化療藥物不同,靶向藥物引領我們進入精準抗腫瘤治療時代,使越來越多的癌癥患者能夠延長生存時間,提高生活質量。
如何評價靶向藥物的療效?
靶向藥物屬於抗腫瘤藥物。抗腫瘤藥物治療的目的是殺死腫瘤細胞,主要通過觀察腫瘤消退來判斷療效。例如,對於實體腫瘤的治療,腫瘤的基線成像(CT或MRI)數據應在抗腫瘤藥物治療之前可用。治療兩個周期(或6-8周)後,影像學檢查應再次與基線數據進行對比,以評估療效[3]。
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RECIST標準):
A.完全緩解(CR):所有目標完全消失;
B.部分緩解(PR):基線病變的長度和直徑之和減少超過30%;
C.穩定狀態(SD):線性病變的長度和直徑之和減少但未達到PR或病變增加但未達到PD;
d疾病進展(PD):基線病變的總長度和直徑增加超過20%或出現新病變。
如果病情處於緩解期(CR或PR)或穩定期(SD),繼續目前的藥物治療方案;如果病情是進行性的(PD),就要重新評估患者的病情,重新選擇藥物治療方案。
以上內容只是實體瘤的簡單療效評價,臨床上的療效評價更為復雜細致。但可以肯定的是,靶向藥物療效的判斷與副作用的大小無關。
如何正確看待靶向藥物的副作用?
俗話說“是三分毒”,靶向藥物也是如此。雖然與化療藥物相比,其不良反應要小得多,但仍無法避免。既然靶向藥物的療效評價與副作用的大小無關,那就必須希望靶向藥物能夠“高效低毒”。但由於每個患者的疾病狀態和個體差異,每個人表現出來的副作用大小會有所不同。如果沒有感覺到明顯的副作用,就要積極配合治療,定期監測評估效果。如果服藥期間感到明顯不適,不要認為是針對藥物起效而放任不管的表現。而是要及時去看醫生或咨詢醫生,因為這個時候可能需要調整藥物的劑量,甚至停藥或治療,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辟謠專家:賈,河北省兒童醫院主管抗腫瘤專業的臨床藥師。
評審專家:張河北省兒童醫院藥劑科主任、主任藥師。
參考資料:
葉,於,,等.腫瘤靶向藥物的分類及研究進展[J].藥學進展,2018(5)。
張璐,劉祥亮,陳曉。EGFR突變型非小細胞肺癌腦轉移的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進展[J].中國腫瘤生物治療雜誌,2019,26(9):1035-1041。
東健。實體腫瘤靶向藥物療效評價標準的現狀與展望[J].中國腫瘤生物治療雜誌,2015,022 (004): 4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