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部分黨支部設置不合理,活動缺乏生機。
1、少數黨支部黨員數量太多,有的部門不論是在職黨員有多少,均編在壹個黨支部,黨員人數達50多名,有的甚至更多,在調查的180個黨支部中,壹個黨支部管理黨員超過40名的占46%以上。而有的黨支部確實是按照《條例》將黨支部建在處(室),但黨員很少,壹般只有五、六名黨員,由於黨員數量少,黨支部僅有壹名書記,又不設黨小組,給黨支部開展活動造成不便。
二是少數黨支部書記角色定位不準,黨建意識不強。
1、基層支委會組成人員97%不是專職,其中黨支部書記95%由處長或副處長擔任,“任而不管”的現象比較普遍。壹些書記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業務工作上,忽視了黨支部書記的責任,黨建工作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
2、少數同誌甚至把擔任黨支部書記看成是“額外負擔”;還有的黨支部書記對黨建業務不熟悉,找不到基層黨建緊扣中心、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工作“算盤式”,撥壹撥,動壹動;有的盡管能夠把基層黨建同中心工作、業務建設結合起來,但在實際工作中開拓進取、迎難而進的勁頭不足,成效不明顯;還有少數黨支部書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缺乏妥善解決群眾困難和積極應對棘手問題的能力,從根本上削弱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據對150名黨支部書記問卷統計,願意擔任黨支部書記的不到35%。
三是部分黨務幹部缺乏榮譽感,能力素質偏弱。
少數黨務幹部對黨務知識缺乏系統培訓和基本掌握,把握不住規律,抓不住要點,抓黨建工作往往是三分鐘的熱情;也有少數黨務幹部受市場經濟和外部不良環境的影響,物質化傾向嚴重,總認為抓黨務工作太虛,不如經濟工作、業務工作來得實在,對抓黨建工作缺乏榮譽感和價值認同。調查顯示,多數黨員對擔任黨支部委員、黨小組長不感興趣,黨務工作生疏,尤其是業務部門的黨員表現更為突出。
四是部分黨支部組織活動開展不夠經常,管理監督乏力。
組織生活次數達不到規定要求。按有關規定,黨員每年至少要參加12次組織生活,據統計,43%的黨員沒有達到這壹要求,其中處、局級幹部占的比例更大壹些。組織生活到會率不高。組織生活存在形式主義和隨意性,有的黨支部黨員大會到會率只有70%,比較好的也僅在80%,少數黨支部到會率僅在60%。原因在於本單位工作安排沒有考慮黨的活動需要,黨的活動時間得不到應有保證。組織生活和組織活動質量不高。
五是部分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不夠好,宗旨意識淡化。
1、組織觀念弱化,有的黨員只講主觀意願,不講黨性原則,組織決定的事合乎自己“口味”的就高興,不合“口味”的就鬧情緒甚至不執行。有的心裏話只願給朋友、同學、戰友講,不願向組織講,黨組織很難掌握黨員的真實思想狀況。
2、政治觀念淡化,壹些黨員學習專業知識熱情高,理論學習缺乏興趣;極少數黨員理想信念動搖,講實惠不講信仰,以致走向犯罪歧途。宗旨觀念淡化,有的黨員追名逐利,當了科長想當處長,當了處長想當局長,達不到目的就埋怨組織;自“八項規定”以來,少數黨員依然作風不實,工作敷衍塞責,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的現象較為普遍,基層群眾反映較大;少數黨員黨的意識淡化,導致壹些黨員不像黨員,在壹些單位發生違紀問題或者鬧不團結的往往都是黨員。據對400名黨外群眾問卷調查,認為黨員模範作用好的不到60%。
擴展資料
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有三個方面。
(壹)思想上“錯位”,不能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抓黨建與抓中心工作的關系,存在重業務工作,輕黨的建設的情況,與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有差距,影響了組織力提升。壹些領導幹部認為業務工作是不折不扣的“硬杠杠”,黨建工作是錦上添花的“虛工作”;認為經濟工作和業務工作是必須完成的中心工作,完不成就要“挨板子”,抓黨建是“可有可無、可多可少”的附加品,幹不好頂多“排位子”。有的領導幹部認為黨建工作不好抓,在短期內難以取得實效,而業務工作可以“立竿見影”,在抓黨建和抓業務上投入的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不對稱,影響了黨組織組織力發揮。
(二)工作上“讓位”,不敢“唱主角”、甘願“跑龍套”,不敢理直氣壯抓黨建、“猶抱琵琶半遮面”,影響了組織力提升。有的基層黨組織書記對“黨是領導壹切的”認識不充分,缺乏抓黨建的信心和魄力。壹些單位人事安排時將年紀相對大的、素質相對差的、性格相對軟的安排到黨組織書記崗位上,影響黨建工作開展。部分黨員幹部缺乏開放、創新、服務、統籌的理念,還沒有破除就黨建抓黨建的思維定勢,片面認為抓黨建就是抓支部、抓黨建就是抓黨員,抓黨建就不能管業務,黨建和業務工作“兩張皮”。有的單位抓黨建蜻蜓點水,做表面文章,屬於“單兵作戰”狀態,不能發揮起碼作用。部分黨組織負責人“自身不硬難打鐵”,學習不多、思考不深、素質不高,“老辦法不靈,新辦法不會,硬辦法不敢,軟辦法沒用”,影響了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發揮。
(三)考核機制設置上“缺位”,把黨建工作視為“寫寫畫畫的虛工作”,黨建指標視為“彈性很大的軟約束”,影響了組織力提升。壹些企事業單位強調業務工作多,安排黨建工作少,導致基層黨建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有的黨委雖然將黨建工作目標管理納入了年度考核內容,但考核指標相對粗線條,考核標準不夠精細化,主要檢查檔案資料,對過程性監管考核少,對質量和效果的測評考核少,“檢查走形式、監督走過場、整改看著辦、通報毛毛雨、追責輕飄飄”等問題依然存在。還存在以“硬件建設”代替活動開展,以“制度上墻”體現工作成效的情況,考核的“指揮棒”作用發揮不足,影響了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發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