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必須有自己獨立的房產(農村不強調),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充分的申請理由。
2.壹般來說,結婚後可以辦理戶口,不結婚很難辦。
3.辦理戶口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戶口申請書,然後與現戶主壹起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批準後可以分戶,成為獨立戶。
二、開戶流程
申請人需持私房所有權證、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政務中心註冊地派出所窗口辦理人戶分離手續。
關於人戶分離和戶口登記,《公安部關於戶口登記整改若幹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所有成員應當立為壹戶;如果壹個家庭分散在幾個地方,沒有住在壹起,就要單獨建賬。另外,以戶為單位,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應當將戶籍遷入壹地。
單獨開戶,需要房產證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如果沒有單獨的房產證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證,是不能單獨開戶的。符合條件的,可在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提供房產證及復印件、村(居)委會及單位證明、戶口本。
三、人戶分離的條件
人戶分離的條件是實際房屋中有兩個以上的自然房間,且單獨居住。單元樓的分戶僅限於離婚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分戶。
(1)壹家人共同生活,但因工作、婚姻、經濟獨立不能共同生活;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壹方有權居住該房屋,並確實在此居住;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地產糾紛當事人有權在該房屋居住並確實在此居住;
(四)已辦理私有房屋分析、贈與和繼承手續;
(五)已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契戶口登記手續;
(6)家庭中有其他無法共同生產生活的情形。
以上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什麽是建立戶主的條件的相關法律知識。總而言之,確立戶主的條件必須符合年齡、住房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