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21時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接到報警,高新壹路路口發生壹起交通事故。警察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
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是三車追尾。事故造成三輛車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幸運的是,沒有人員傷亡。警方隨後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勘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現尾車司機余某酒氣很重。通過酒精初篩,檢測結果顯示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5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按照規定,余某需要被帶到指定醫院驗血。
民警進壹步了解到,司機余是湖南人。由於春節期間的疫情,他選擇在柳州過年,而不是回湖南。當晚他和朋友壹起吃飯,席間喝了酒,飯後直接開車走了。行駛中發生了交通事故。
在調查過程中,余壹直胡言亂語,並對執勤民警破口大罵。當聽說需要去醫院驗血時,於更是情緒激動。他還當場與警察發生沖突,並威脅警察說“我是從疫區回來的”。後來,他被值班警察制服,並移交給劉冬派出所處理。
經過民警的耐心教育,余終於配合民警到醫院抽血化驗,目前事故仍在進壹步調查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柳州交警提醒,酒駕會給道路交通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希望司機們切記酒後不開車,出行不喝酒。同時,在柳州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建議廣大市民少出門,少聚集,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攜手共渡難關,戰勝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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