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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說對信樂團的評價

轉自--※海闊天空※信樂團ES俱樂部/newclub/clubhome.aspx?id=1184

dj出身的阿信?

如果我現在大膽自稱是壹個成功的樂手,開始訴說壹個充滿傳奇血淚的 《臺灣阿信〉奮鬥故事,大家應該也不會相信這個故事的開始,會從壹個年僅兩歲的天才型dj身上開始。

兩歲的我確實有這特異功能,家裏的黑膠唱片,總能找到第壹個音符的開端,正確無誤的播放出來。這就註定了我壹生要吃音樂這行飯嗎?答案在高中之前都是否定的。

記得小學曾經想要參加學校的合唱團,老師要大家做發聲練習,我壹開口,聲音總是特別怪,跟全體同學的聲音很不搭。試了好幾次之後,老師請我別再去唱了,因為我的聲音不和諧,那時甚至有點氣惱,心裏忍不住偷罵那些可以進合唱團的同學有什麽好驕傲的,渾然不知自己擁有真的很特殊的嗓音,跟當時同學的童音自然很難融合。

我家人唱歌都很恐怖,爸爸過去只會唱壹百零壹首臺語老歌〈中山北路走七遍〉,無論到哪裏,他只唱這條指定曲,而且他只會唱兩句,接著不停的repeat這唯壹會唱的兩句。媽媽則會唱很多歌,但她從頭到尾可以換三此key,按照自己心中的樂譜亂走,最後大家都聽不出她到底正在唱哪首歌。妹妹的歌喉也很恐怖,我很擔心她幼稚園的小朋友怎麽受得了唱遊課。所以妹妹常抱怨媽媽把歌喉都分給了我,而且懷疑我這個哥哥是抱來的,不然怎麽我們全家唱歌都那樣,卻生出這麽會唱的兒子。但打從我發片之後,爸媽倒是把整張專輯的歌都學起來,努力的幫我打歌。

真的是難為他們了。

(壹)小學的暗戀

因為常搬家,光是小學我就換三個學校,但個子壹直都是排在班上第壹個。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已經讀過了舊莊國小,南港國小,然後轉學到最新的胡適國小,南港區的國小我幾乎都讀過了。而且我到胡適國小那壹年,學校才剛剛成立,校園裏直接從四年級開始,沒有壹,二,三年級。

五年級的時候我暗戀壹個隔壁班的女生,還伏諸行動,跟蹤她回家,甚至寫了情書,但最後還是沒追到,她被人家追走了,讓我心情很差。

小孩子的戀情總是按照著該有的步驟進行,象是先了解對方的動態,調查她家在哪裏,每天會從哪裏出門上學,我要怎麽走才會跟她在路上“不期而遇”,雖然她的臉我現在已經記不清楚了,但還記得她住在謄村裏面。

(二)大統百貨的誘惑

二十年前,當我十二歲讀國壹的時候,忘了到底是為了什麽原因跟媽媽賭氣,我決定要偷走媽媽放在桌上兩萬多塊的錢,跟兩個朋友壹起離家出走。我們壹早買了最豪華的自強號火車票,壹路從臺北坐火車到高雄,目的地是大統百貨樓上的遊樂場,三人說好要去玩個過癮。

我們三個都還是小孩子,看到了火車小姐推來壹車的零食,身懷巨款的我就豪爽的:通通都要!買下了壹整車各式各樣的事物,壹路吃到高雄。火車抵達高雄的那壹刻,我的朋友等不及火車完全停止,早就拉著扶手站在車門前準備下車,他壹看到月臺就興奮得跳了下去,結果火車的速度讓他根本站不穩,抱著滿手的零食在月臺上滾了好幾圈,零食還掉了滿地。那個畫面非常好笑,現在我想起來還是會不由自主的發笑。

到了高雄,我們找到了大統百貨,爬到頂樓遊樂場玩了個痛快。小孩子有錢了對於任何遊樂設施都很難抵抗誘惑,玩了好幾個回合以後,我才意識到身上的錢好象越來越少了,於是很有憂患意識的開始為將來作打算。

我把兩個朋友放到遊樂場,自己到街上轉壹轉,問了幾個貼了“征學徒”條子的點,想找個工作在高雄落地生根。老板看我壹個國壹學生,年級這麽小,又是當天才從臺北下來的,怎麽可能會傻到雇傭我,所以問了幾個工作都沒希望。後來我靈機壹動,想到我們可以賣口香糖,於是用剩下來的錢去買了壹些青箭口香糖,然後回去大統百貨找我的朋友,三人壹起到當時高雄最紅的地下街入口賣口香糖。

我們壹條口香糖賣十元,還有很多人嫌貴,但有兩個好心的二十歲出頭的女生過來幫我們賣,她們說她們是花蓮過來玩的。到現在我雖然不記得她們的名字,但那股善意仍然讓我相信世界上好人很多。

作者: 厭倦沈重 2005-6-18 23:00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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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樂團自傳信搖滾得以永生--阿信篇

就這樣,我們在高雄混了壹天,到晚上肚子餓了就吃火車上買的那堆零食。本來想要窩在地下街裏面睡覺,混過壹個晚上就好了,但地下街的巡邏人員找到我們,把我們趕了出來。

然後我們就到高雄街上流浪,晃到了高雄牛奶大王附近的愛河旁邊,遇到壹個很兇的流浪漢,他把我們身上僅剩的太陽餅給搶走了,還拿石頭k我們,以為我們身上還有錢,想洗劫壹空。我們打不過他,就分三路落跑,跑到另壹個開放式的社區活動中心躲起來,發現裏面全部都是流浪漢,就跟著大家在那裏睡到天亮。

但早上壹醒來,我們發現所以的流浪漢都盯著我們看。早起運動的阿伯也很關心我們怎麽會出現在這個流浪漢的國度中,看我們三個年紀這麽小竟然會在街頭流浪,身上又臟兮兮的,於是就報警請警察過來帶走我們。警察當然也通知我們三個人的父母來領回,結束了這壹天壹夜的蹺家。其實那時候我也想要回家了。

回到家之後,爸媽沒講任何壹句話,既沒打我也沒罵我。但那兩個同伴可慘了,其中壹個朋友是軍人家庭,爸爸把他吊在陽臺痛打了壹頓,很慘。他在國中畢業之後,就簽了十五年的當兵約,現在可能還在軍中吧 。

(三)太早獨立的人生

十二歲就蹺家到高雄玩了壹天壹夜,爸媽沒有罵我行為乖張,只說了句:以後不要這樣了。我想可能是他們認為男生本來就應該獨立壹點,也希望我能夠早點培養獨立生活的能力,所以十五歲就讓我搬出來住,要我半工半讀讓自己負責生活費跟房租。

因為自己的素描、國畫、水彩的功力還不錯,我國中畢業後考上了中正高中的美術班,但我不想讀,反而依照興趣上了華岡藝校。壹開始在華岡念戲劇科,主修燈光跟舞臺設計,後來因為 喜歡音樂,所以降轉了音樂科,主修聲樂,副修鋼琴。

當時華岡校風保守,嚴格禁止學生參加演義工作,只要“抓”到學生去電視上唱歌拍廣告什麽的,都會被校規處罰。而且女同學們還沒有現在的華岡女生"花團錦簇”。不過當年我還是幹犯校規涉足影劇圈,跟幾個同學跑去演了芝多司的廣告。黃韻玲是主角,我在廣告裏拿芝多司丟黃韻玲。廣告播出之後,學校知道了,我被記了壹個大過,並就此終結短暫的演藝事業。

在華岡的時候我非常的“愛”念書,把三年畢業的學校念成了六年制,期間有壹年休學,總***繳了五年的學費。因為學費太貴,我要打工來賺點錢貼補多出來的學費,幸好堂哥出現,把我引進了pub的表演世界。

當年堂哥還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正在趙傳的紅十字樂團裏面當鍵盤手,看出我對音樂這壹行很有興趣,就帶著我到pub表演,發現我唱得竟然不錯,於是幫我安排了正式的演出。我那時侯白天上課,晚上在piano bar 唱到三更半夜,累到上課都在打瞌睡,但累積了很多表演的經驗。壹轉眼,堂哥現在也成了四十多歲的大肚中年人,但還是很搖滾。

當時的年輕人除了愛到pub,還熱中到舞廳跳舞,所以我也經常出入當紅的舞廳penthouse,但不是去跳舞,而是去端盤子當侍者。penthouse花招很多,像半夜十二點會打開屋頂天窗,因而轟動臺北。在那裏端盤子也不容易,因為老板設計了很怪異的制服,上半身是銀色的上衣外加大墊肩,下半身是綠色的褲子,而時間壹到,所以的侍者都要用壹只手端著盤子跳舞,真的很糗。為了賺錢,我也豁出去了。

十七歲的時候,我就想要出道,那正是可以當偶像的年齡,我還特別拿著v8自拍跳舞的樣子,發現自己太高,跳起舞來手長腳長感覺很蠢,所以當場決定不要當歌舞團體偶像藝人,堅信出唱片當歌手才是我該走的路。

十八歲,1988年,我跟同學組團參加yamaha第二屆熱門音樂大賽,張雨生是第壹屆的冠軍,我跟我同學組的學生band壹路打入了決賽,也是決賽當中唯壹業余的團體。其他的參賽者全都是職業的band,能入圍決賽表演已經是不錯了,而且在這次的比賽當中,我認識了michael。michael的band還拿下了那壹屆的“最佳團體獎”

作者: 厭倦沈重 2005-6-18 23:00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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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樂團自傳信搖滾得以永生--阿信篇

那時候唱片圈當紅的是可登唱片,圈內最有名的陳復明老師也許認為我還不錯,特別幫我試了音,我認為自己就要走紅了,但後來接到兵單只好當兵去。當完兵回來,發現可登唱片竟然已經結束了,等到真正出版自己的專籍,已經是十四年後的事情。

以我pub演唱的實力,當兵時應該可以進入藝工隊。在新兵訓練的時候,藝工隊果然來征選隊員,挑走了很多人之後,最後剩下我跟另外壹個兵,於是決定用抽簽來挑人。我的運氣應該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走下坡,因為鐵桶裏面就只有兩個球,壹個白的壹個紅的,而我跟另外壹個人將會壹個當普通大頭兵,壹個當藝工隊,幸運的是我先抽,還有選擇的權利。

摸著箱子裏的壹顆球,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放了下來,拿起了另壹顆,結果取出壹看是個白球,代表我沒選上藝工隊,而且隔天才知道當大頭兵要被分配到金門服役,真可說是天壤之別的待遇,而出唱片的事情因為戰地距離遙遠音訊不便,也都沒希望了。

退伍之後我曾想過要轉行,因為壹直對餐飲業很有興趣,還到壹家川菜館當學徒,但洗了整整壹個月的碗之後,還是決定回到音樂路上,煮菜還是當興趣吧

(四)火爆歌手

二十二歲開始,以臺南壹家小小的披薩店為起點,我重新當歌手。那家店的店面跟必勝客類似,不像個表演場地,觀眾在吃飯時,我卻在唱歌,感覺比較像餐廳。但場地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唱,也重新開始了我的演唱生涯,在同壹家披薩店唱歌的樂手還包括後來很紅的動力火車。

我當然想回到臺北唱,因為pub的圈子很小,只要有個還不錯的表演團體出現,口碑傳得很快,全省的pub都會提出邀約。但十年前我的表演風格被壹些pub拒絕,像是臺北很有名的EZ5就覺得我跟他們的調性不和,但我也無所謂,這家不能唱,另外壹家pub還是可以唱。那時候臺北的pub很景氣,很多香港人都跑來表演,就是在那段期間我認識了曉華跟tomi,還有michael。沒想到七,八年之後,EZ5的老板出了天價請我過去唱幾場,那種實力證明壹切的感覺真爽。

因為都是同行,大家經常聚在壹起喝酒聊天,tomi的國語很難聽懂,我總要組織很久,才能理解他講了些什麽。曉華因為是印尼華僑,國語講得很好,他總是嚷嚷著:大家壹起來出唱片。沒想到壹句玩笑話,花了九年才實現。

這段pub生涯對我們都是很好的磨練,大家都在其中學會了三千首以上的歌,而且即興的默契十足。但學到更多的,是這個社會是現實面。

在pub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客人,我看過太多客人酒醉鬧事的場面,壹般pub都會請保安,萬壹發生狀況,會很快就被控制,除非狀況很嚴重。我就看過幾次酒客互相不爽,拿槍互相恐嚇的場面,這時候我們當然立刻在舞臺上找跟柱子躲好,畢竟子彈不長眼,小心為妙。

也有客人在pub裏面莫名其妙對峙了起來,雙方都有十幾個人,又是摔杯子又是拍桌子,氣氛很火爆。但這種時候如果看起來沒有太危險,我們都會繼續唱,因為若是現場安靜下來,那會更尷尬。

在pub走唱的這段期間,我臺北、臺中、高雄多跑過,逐漸各地的老板都知道我的歌聲很好,能夠把氣氛炒得很熱,很會吸引客人,但他們都知道我很不穩,可能今天唱壹唱,明天就消失了,對培養忠實顧客沒有幫助。而這段期間我會浪跡臺灣,都是因為在壹個地方已經待不下去,而且多半都跟缺錢有關,仇家越累債越多。

那段時期我的脾氣很不好,有次高雄某間pub出了機票請我跟團專程南下演唱,酬勞也不錯,到了現場我覺得音樂很爛所以心情很不爽,唱完之後故意把麥克風摔到地上。觀眾壹看我的舉動覺得很刺激,覺得我就像國外的搖滾團體主唱壹樣high,所以反應特別激烈。我也覺得很爽很high,但是下臺之後,別團事的保鏢拖到外面打了壹頓,還被扣錢。

現在想想覺得很好笑,我那時候覺得‘這首歌應該就是要這樣唱’,因為唱的是nirvana的歌,主唱最後總會亂摔樂器,但我壹摔,反而被打,想到其間差別的諷刺,忍不住痛得大笑。

作者: 厭倦沈重 2005-6-18 23:00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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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樂團自傳信搖滾得以永生--阿信篇

nirvana的主唱柯特寇班對我有很大的影響,他在走紅之後自殺了。他終其壹生最厭惡那些每天不停出現在電視上的所謂‘流行音樂巨星’,常常看電視看到火大,氣憤的拿槍轟電視機。但有壹天他看到自己竟然也出現在電視上,而且還成為流行音樂巨星。忽然發現自己變成了過去最討厭的人,因為受不了這種諷刺性的發展,所以舉槍自殺。

有壹段時間我很不快樂,深受這個悲劇的影響。那時壹直都有出片的可能性,但每次都失望,我曾經不只壹百次想過,自己是不是就在pub裏唱壹輩子,壹輩子就看著電視裏面唱得不怎麽樣又沒有什麽音樂理想的人,竟然可以走紅。

想到了柯特的故事,我忍不住對著電視開罵,然後怨嘆人生太不公平,但因為我還沒紅,根本沒理由當舉槍自盡的柯特。天天處在這種不平衡情緒下,我覺得自己得了憂郁癥,下了舞臺壹整天不想跟人說話,成了個怪人

(五)被朋友吃垮的火鍋店

在外奔波流浪久了,還是會想要安定下來。唱到臺中的時候,我認真的想安定,也在臺中待了四年,拼命的賺錢,每天從晚上十點開始唱,中間還接兩小時民歌表演,總***壹天要表演六小時,壹小時六百元,壹天賺三千多,唱完了最後壹個小時,天也亮了。

這樣努力的唱歌確實可以寸下壹些錢。我壹直很喜歡做菜給朋友吃,看他們吃飯滿足的表情很有成就感,所以寸了錢之後,我跟幾個朋友合夥,在臺中開了間占地廣闊、裝潢豪華的shabu shabu火鍋店,總***投資了快兩百萬,店裏面還擺名畫,搞得簡直像是個美術館。

我的朋友多,新開店當然要請朋友吃飯,後來朋友繼續捧場,也不好意思要人家付錢,店裏看起來天天高朋滿座,而且吃火鍋都配威士忌,卻不代表收入豐富,因為很多都是我買單。

每天晚上我還是到臺中幾家主要的pub表演,不在店裏時,朋友負責看點。

有壹天我在臺上表演時,看到朋友竟然跑到pub來,下了臺問她,怎麽不顧店?她說,店被砸了。我趕緊跑去店裏看,裏面美麗的玻璃嘩啦滿地。朋友說那時候幾個大漢跑來吃了壹頓,然後錢也不付、籍故找碴還莫名其妙的砸了店,她沒有辦法阻止,只能把店關了,找我求救。

以我當時的火爆脾氣,這筆帳當然要找回來,但因為找不到線索,不知道這些人來自何方,搞不清楚他們是為了要保護費,還是同行相忌所以出手警告,我的火鍋店在臺中可說是裝潢最好的,難免會因為生意競爭而產生沖突,我知道這些人壹定會再來。

後來這批人果然又出現了,剛好我在店裏。他們四、五個人壹到店裏看到菜單就開口說;“menu上的全部都來!”哪有人這樣點菜,我立刻就感覺到對方的敵意,暗地跟朋友說:把東西準備下,等下要開戰了。

果然菜壹到,對方就把桌子還帶熱湯火鍋全給掀了。我拿著棍子,朋友拿著菜刀沖出來,我們四、五個朋友都很壯,通通沖上去打人,對方反而讓我們嚇傻了。我那時候的個性是有仇必報,壹定會討回公道,自然把他們教訓了壹頓。

不過後來火鍋店生意越來越差,也許是客人覺得店裏經常發生暴力沖突,所以寧願去別家吃也不想來我的點裏買風險,最後撐了半年還是收攤,而且賠了壹大筆錢。我繼續唱歌,而且更努力的唱,因為我除了是窮光蛋,還揩了壹屁股債。

為了賺錢,我在離開臺中之前還曾經在臺中的Friday牛郎店唱過歌,好那是壹個三人的小樂隊,有時候我還要彈彈琴,打打鼓,但是是很單純的演唱。演唱的時候我會拿著無線麥克風走到客人面前,問她們要點什麽歌,唱完之後,客人會賞壹杯酒跟兩、三千塊的小費,只要喝了酒就可拿小費。那時候我太窮了,小費也是豐盛的收入來源。

但這段經歷在我出道之後,成了雜誌挖內幕的焦點,他們以為我在牛郎店當牛郎陪酒;但其實說穿了,那時候的我那麽肥,根本沒條件當牛郎。後來那牛郎店數大招風,頻頻被警察抄店,接著結束營業,我的收入銳減,日子又過不下去了,我只好再度跑路

作者: 厭倦沈重 2005-6-18 23:00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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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樂團自傳信搖滾得以永生--阿信篇

(六)太陽底下穿皮衣

跑到高雄待了壹年,那時候嚴格來說是沒有收入的,我不敢在pub裏面唱歌,因為仇家太多,不能隨便亮相。那時候我不再想出唱片,放任自己大吃大喝,吃得更肥,所以更沒自信,根本不相信自己這輩子還有可能會出片。

記得有次朋友知道我在高雄,拉我到墾丁的“春天的吶喊”演唱。那可是沒年最重要的搖滾盛事,幾乎全國的樂團都會跑到那裏唱壹唱,比壹比誰把場子做得最熱。

我跟朋友覺得自己是搖滾團,當然要穿皮衣最有搖滾味道,所以全體約好要穿皮衣皮褲皮靴下墾丁,結果到了墾丁熱得眼淚都要翻出來了。唱完第壹場,全部團員都跑到外面的路邊攤買T恤短褲,然後脫掉皮靴打赤腳上臺。第壹場唱很用力的搖滾,第二場就改唱適合海邊的雷鬼,再也不敢在太陽底下搖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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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外交

外交是臺北資格最老的團,成立到現在已經快要二十年了。每個唱pub的歌手都會覺得如果能夠加入外交,那就太diao了(這個diao我打不出來)。外交主唱之壹keith stuart除了唱歌,還是圈內著名的制作人,我知道他很厲害,壹直想對他毛遂自薦,但他根本沒空理我,從來沒有聽過我的歌聲。

在高雄最苦的日子裏,壹個下午忽然接到壹通陌生的電話,是外交合唱團的團長崔可銓老師打來的。

“崔老師,什麽事?”我很恭敬的說。

“我們的主唱離開了,聽說妳唱得不錯,有沒有興趣回臺北發展?”

“有多急?”我嘴巴上面還是很客氣的說,但其實心裏想的:“妳是在開玩笑嗎?誰會沒興趣?”

“今天晚上!”

於是我立刻搭車趕回到臺北,加入了外交合唱團。

當晚我回到臺北,在外交的團裏第壹次當主唱,這也是keith第壹次聽到我的聲音。

連續唱完壹個星期之後,我下了臺正在喝酒,keith終於忍不住了,過來跟我:“阿信,妳要不要跟我們簽約?”(他是老外但中文說得很好,還回看---)(省略號處為臺灣符號 看不懂)

距離我跟keith毛遂自薦,已經隔了壹年之久,當場我的感覺真是太爽了!

他說,他來臺灣十幾年了,沒有聽到有人這樣唱搖滾的,而且音域這麽廣,他說他家裏放了壹大堆歌,但都找不到能唱的人,想讓我試試看,我唱了之後每首歌都達到了他的要求,他聽得好開心。從此我們壹拍即合,成了命運***同體。

我在外交合唱團待了兩年,這段經驗給了我很大的影響,因為信樂團第壹張專輯的制作人keith是團裏的另壹位主唱,而寫壹了百了的則是外交的鍵盤手ringo,也是專輯的另壹個制作人。當時大家湊在壹起都在談未來要做的專輯。

唱了壹陣子之後,我跟keith、ringo把時間與心力都投註在專輯上,常常沒空去唱外交。後來想想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樂團不能老找代班主唱,所以我們自動引退;那時另壹位主唱戴愛玲有正在跟keith做新專輯,也壹起離開。

外交壹下子失去了三個主唱壹個鍵盤手,但補足人手之後,仍然是臺北最資深的樂團,屹立不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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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忘了加鹽的潦倒咖喱飯

為了壹圓音樂夢,keith早就創作了很多音樂,跟他合作之後,為妙除了外交的表演,還經常跟別的樂團的michael、曉華、tomi壹起jam。大家買壹瓶威士忌,michael來點大鼓,然後搭壹搭配壹配,撞擊出更多更有創意的做法。壹首歌從晚上八點搞到早上六點,就可以搞定,創作速度可說的神速。

雖然我早就跟大家談過要出片的事情,但跟滾石簽約壹簽三年,錄了幾首歌,始終沒有下文。那時候滾石只想發我壹個人的個人專輯,但不知道為什麽,花了壹堆錢做好的音樂卻始終沒有發行,不過我始終很感激滾石的段鐘潭先生。

這段期間我除了晚上唱歌,還想著該如何多賺點錢,因為如果真的要出片,會有壹陣子沒有辦法表演。這是很多在pub的歌手恐懼出唱片的主要理由,因為籌備期間沒辦法上班,經濟上會立刻從有收入,變成沒有收入,風險很高,所以我在表演工作之外,還開始在中午賣咖喱飯,好多賺點錢。

作者: 厭倦沈重 2005-6-18 23:00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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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樂團自傳信搖滾得以永生--阿信篇

對於煮菜我壹直很有自信,還自己練就拋鍋翻炒的技術。做咖喱飯雖然看似簡單,但我照著食譜親自研發新口味,買了幾個又大又深的鍋子,還買了快速爐,煮飯還用真的木桶炊飯。咖喱壹次煮個三、四百人份,放壹個晚上,等到肉都入味了,再用爐子文火熱著,推到路邊賣。

我擺攤賣咖喱飯前後賣了壹個多月,還自己設計了奮鬥青年的裝扮,就是無袖的背心加上短褲,脖子上面掛著壹條毛巾,這造型連自己看起來都覺得很努力。

第壹天推車出門心情很high,根本不知道擺在哪裏才是正確的,推到街上以後,我卯起來想管他的!我就擺在十字路口!然後就在小巷的出口,人潮最多的馬路上開始賣。旁邊的商家通通跑出來對著我指指點點的,他們很關切我在那裏要賣什麽,會不會影響到他們。接著警察騎著車子過來巡邏,無照營業的我不知道該怎麽反應,不知道該不該撤,但沒想到警察高擡貴手,假裝沒看到我,就這麽從我眼前騎了過去。

第壹天開張,只賣出幾個咖喱便當,我推著滿滿的壹鍋咖喱跟壹鍋飯出門,又推著壹鍋飯跟壹鍋咖喱回家。幸好咖喱飯是壹種很適合賣不掉的東西,因為胡蘿蔔跟豬肉在咖喱飯裏面放了壹夜,會產生化學作用,讓豬肉肉質更柔軟、更好吃,所以隔天的咖喱要比現做的咖喱來得好吃。我通常都會壹次做兩鍋,壹鍋放著壹鍋拿去賣,如果今天賣不完,明天還可以繼續賣,不會有隔夜變味的顧慮,失敗的風險比較小。

有了第壹天的突破,後面就變得容易多了。隔天我繼續推到同壹個點,理直氣壯的在那裏賣,而且還訂做了壹個塑膠的透明蓋子,蓋在咖喱鍋上,這樣看得到裏面的料,又能夠隔絕路上的風沙。後來客人也都知道我會在那裏出現了,而且壹三五的咖喱是家了椰漿的泰式咖喱,二四六是日式咖喱,天天都會有青翠的切片小黃瓜當做配菜。

接下來為了避雨,我還訂做了雨棚。正在動腦筋想擺張小桌子在旁邊的時候,警察找上門,所以我後面的跨國咖喱連鎖店計劃也就停止了。

要邊唱歌邊賣咖喱飯,體能是最大的挑戰。每天唱完歌、累得半死回到家的淩晨時分,還要拿起菜刀切洋蔥煮馬鈴薯,需要很強的意誌力。有時候喝醉了,覺得自己創造力充沛,於是拿著奇怪的調味料亂加壹通,隔天還是照賣不誤。

過了不久,keith跟我果然對於出唱片這件事太狂熱,狂熱到忽略了正職的外交合唱團表演工作,於是和另壹位制作人詹淩駕(ringro)最後都離開了外交。沒了外交這筆穩定的收入,咖喱飯成了我唯壹收入的來源。

雖說那陣子我的運氣很背,但咖喱飯的生意始終不錯。在我擺攤的基隆路、信義路口那壹帶餐廳都不便宜,對面魯肉飯店賣的咖喱便當壹個要七十五元,我的咖喱飯又放洋蔥又加馬鈴薯泥還放椰漿,外加用真正的木桶炊飯,看起來真的不錯,只要四十元,相形之下真是太便宜了。

所以開始擺攤之後不久,附近的上班族都排隊來買,有時候還會出現大戶,壹開口就說他要二十個便當,還說他去隔壁的便利商店買飲料,待會兒過來拿,但我這壹人商店,光服務眼前的客人都忙不過來,等他買好飲料過來,二十個便當根本連飯都還來不及裝,幸好正在排隊的上班族女孩子很好心伸出援手,才應付得過來。

我的經營風格屬於隨性,煮也隨性,賣也隨性。因為忙著裝便當,根本沒空收錢找錢,就要客人把錢放在桌上,需要找錢就自己拿。

有時候白飯用完了,我還厚著臉皮跑到附近的自助餐店買白飯來配咖喱,幾次以後,自己想想不妥,因為我用低價便當搶他們的客人就算了,不好再跟他們買飯來搶他們的生意,所以飯用完了我就收攤;還是那句老話,咖喱越沈越香,不怕放。

那時候我住在基隆路附近,賣到後期,沒了外交的演出工作跟收入,失戀、失誌外加失業,,煮的咖喱飯經常忘了加鹽,但還是照樣賣光光。忘了加鹽的咖喱飯,反映出我對生活都失去了興趣,任何事情都不太在意。

有個下雨天,我穿著雨衣,推著壹鍋飯跟壹鍋咖喱出門,上面放了壹盒剛剛親手切好的小黃瓜[片。天雨路滑,結果推車在人行道上歪了壹下,大雨中我的鍋子翻了,上面的小黃瓜滾了壹地,餐盒也掉在泥水裏弄臟了,沒辦法賣。我彎下腰來撿起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