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在別的地方,我們的家鄉是由我們的孩子承擔,也有人自己承擔。關鍵看我們的孩子是否孝順,是否相處融洽。
我媽生日三周年,給我爸媽立了個碑,每個都花了壹萬多。她還為我爺爺做了壹個小壹點的紀念碑,也花了幾千元。我哥哥獨自支付所有費用。
因為我在外地,我哥打電話來跟我商量碑文的事,他跟我說,他壹個人承擔造碑的錢,我們就不用管了,那就回家吧。
其實我哥也是提前在看平板。我哥後來就讓我哥負責了,說等他做完了就提前拉到墓地去。
我以為只是給父母立個碑,沒想到那天知道哥哥也給爺爺立了個碑。
爺爺在我記憶中沒有印象。爺爺去世的時候,正是收割小麥的時候。只記得爺爺去世了,爸爸還在地裏割麥子。媽媽讓我把爸爸叫回家,說爺爺快不行了。
我當時太小,無法理解。我知道我爺爺去世了,我媽讓我轉告我爸趕緊回家。於是,我站在家門口,對著正在西坡幹活的爸爸喊。我直接對父親說:“我爺爺死了,讓妳趕緊回來。”現在想起來,那時候很蠢。
爺爺下葬的那天早上,弟弟哭著要去墓地。因為太小了,不知道是誰用繩子把弟弟綁在家裏的磨房裏讓我看著。我哥壹直哭著往外拉。
我記得這兩個細節是在我爺爺過世後,我曾經帶著我弟弟為我爺爺的墳墓燒紙。每次去,哥哥燒紙,我都跪著看。因為我老家有個習俗,女孩子不燒紙。簡單來說,女生不能用手拿紙幣。如果沒有男生,女生給已故長輩燒紙的時候,要用筷子或者兩根棍子來拿,不能直接用手拿。
在我心裏,爺爺已經去世很多年了,而爺爺去世的時候,弟弟還小,壹點記憶都沒有,可能不會想念他。但我錯了。很多年了,哥哥壹直堅持去給爺爺上墳。父親在世的時候,也是弟弟去給爺爺上墳。父親去世了,幾乎每次我去父親的墳前,哥哥都會去爺爺的墳前。所以立碑的時候,哥哥也給爺爺立了碑。因為爺爺的墳在鄰居的承包地裏,哥哥就給爺爺立了個小壹點的碑。
總之,最好是大家出錢給已故的長輩祭奠。如果做不到,可以自己掏錢。為什麽要爭取呢?孝敬長輩是為自己積累福報,不要怕損失。
如果放在壹邊,孩子們會壹起努力。如果孩子有意見,甚至不團結,那麽帶頭的,主張的人就出來了。如果家庭大,人口多,那就按戶口平均分攤。
請大家指教,農村紀念碑該誰出錢?這沒什麽。大家可以討論有幾個孩子,撒錢立個碑也可以。有時候,大家經濟能力都很強,不願意麻煩自己的兄弟姐妹。費用自己承擔也是可以的。還有常年不在老家生活的孩子。為了孝敬去世的老人,也是為了減輕其他兄弟姐妹的負擔。什麽都可以做。只要他們有這個能力,就不會說在墓地立碑是找墓地的好方法。
這個問題並不復雜,誰的貢獻大誰就對。我覺得只要逝者善待後人,每個人都應該有所貢獻,每個人都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主動付出,付出更多的感恩。
當然是兒子。沒有後人,何必建碑?
誰造的,誰造的。
請大家指教,農村紀念碑該誰出錢?現在回答,在農村,為了紀念逝者,還是有很多給逝去的親人立墓碑的,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這個事情還得大家商量,撒錢立碑也可以。如果有人願意自己承擔費用就更好了。為了孝敬逝去的親人,兄弟姐妹多,由兒子出錢立碑會更合適。姐妹倆平分這筆錢是合理的。如果妳是獨生子女,只要妳想立碑,有能力,沒什麽好說的。壹般來說,在墓地立碑是對妳已故親人的尊重。
墳是死者之家,碑是陰宅之門。豎立紀念碑的目的是為了紀念死去的親人。如果要立碑,必須在碑文上刻上姓名、籍貫、世功,以及生卒年月、立碑人姓名、與死者關系等,謹慎對待碑文,不能有差錯。
我想提醒壹些人,沒有必要豎立紀念碑。(1)暴死的人是指死於意外的人。(2)英年早逝的人是指未成年時死亡的人。(3)沒有繼承人的人,就是沒有繼承人。這三種人壹般不會在農村立碑。
既然要選個日子立碑,壹般就在清明節前立碑。
據說在舊社會,女死者在碑文中只能表明自己的姓氏,不能題寫自己的名字,也不能在碑文中署名自己孝順的女兒的名字。如果是這樣的話,女兒就不用出錢了,只有兒子出錢。
現在是新時代了,早已移風易俗。我覺得女兒和女婿可以在墓碑上簽字,當然女兒也應該出錢立碑。
總之,誰立碑誰出錢,誰簽字誰出錢。紀念碑建立後,家庭成員應該在紀念碑前提供供品,磕頭,燒紙和放鞭炮,以表達他們的敬意。
誰願意出錢立碑,誰願意出功名,誰不願意出私心。有人帶頭,大家自願為先人的榮耀買單。有人帶頭,沒人支持也不願意為後代買單。
這個問題。很簡單。如果孩子立碑,我們先商量,大家出錢。如果孩子商量不了,個人要辦就要出錢。最後只有壹家的孩子簽了,其他人都沒簽。如果對恩人和個人大人有很大幫助,要立碑也必須有碑文的名字。看看其他碑文就知道是誰立的這座碑了。別人看到了,基本就會知道立碑的人和死者的關系了。壹般來說,孩子們會為紀念碑付錢。子女關系好的,壹人承擔,或者已經得到財產的,主動承擔所有費用。
農村給長輩立碑很簡單。誰有錢誰孝順,誰就自願出錢。我家給我爸媽,爺爺奶奶立了兩個碑,花了幾千塊錢,都是我兒子承擔的。名字裏把小隊員都點名了,主要是考慮到家庭和睦。家裏其他人壹分錢都沒花,三枝子也是生意人,管了壹頓飯。沒人要求我們這麽做,但我兒子站著。
前幾天看到壹個朋友說,她二姨帶著女兒去給公公掃墓,可是我找不到墳在哪裏。
於是她二姨把她六個兄弟姐妹叫來,說她決定給她爸爸立碑了,已經刻好了,讓他們周日回家有時間立碑。
歡歡得知此事後告訴她的愛人,說這座紀念碑是在清明節、中秋節或紀念日修建的。不能隨便定個日期,要問相關的人,不然對後代不好。
但她愛人說他二姐聯系了其他幾個姐妹,定在周日,已經刻好碑了。
歡歡跟愛人講道理,二姨已經結婚了,這件事不是她的責任。
她的愛人不想傷害兄妹之間的感情,所以不敢說想讓二姐做。她還說這件事不需要結案,立碑的時候她也不用去。
所以歡歡氣得要和老公離婚,都是因為碑。
桓桓二姨的做法差點導致她哥哥的嫂子離婚,家庭破裂。所以小姑心裏有芥蒂,外甥和她有隔閡。這真是浪費精力和金錢。
無獨有偶,我家也發生過類似事件,但我姑姑的做法和歡歡的二姑姑完全不同。她什麽也沒做,就說了壹句話,把我媽逗笑了,說:“好吧。”而且他還趕緊讓我爸做,還說不要我阿姨出錢,這是壹個兒子應該做的。
也挺搞笑的。過年的時候阿姨回來給爺爺奶奶掃墓拜年。她沒有提前通知我父母,而是在祭拜結束後告訴他們的。
後來我才知道,因為我爺爺奶奶的墳沒有立起來,她犯了壹個錯誤,去祭奠了我爺爺奶奶旁邊的墳。說完我姑姑和我爸媽都笑了。
笑過之後,姑姑對我爸媽說:“為了以後不犯錯誤,大圭(我爸的名字)和小平(我媽的名字)應該給我們爸媽立個碑。什麽時候放上去?”怎麽站?立碑的時候要不要我來,妳自己看著辦。妳立好紀念碑後,告訴我壹聲。我將支付所有費用,妳將貢獻我的錢。"
我爸媽聽了我姑姑的話連連點頭,說要給老人立個碑,這是做兒女的應該做的,還說不要我姑姑的錢,壹切費用自己出就行了。
我姑姑還是堅持只要我父母立碑,她就出錢,說父母和孩子是壹樣的,兒子出資女兒出錢。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也是壹個結了婚的姐姐,想讓哥哥給家裏去世的老人立個碑。為什麽會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
說到底是因為已婚女性最好只提出自己的建議,不要對父母的事情做決定。
我姑姑就跟我爸媽提了紀念碑的事,讓他們決定要不要做?怎麽會?什麽時候做,所以我爸媽肯定會接受。
另壹方面,歡歡的二姨什麽都做了決定,這樣即使哥哥沒有意見,嫂子也很難接受,吃力不討好,不得人心。
有人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人潑出去的水。要找準自己的位置,最好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插手家裏的事,因為家裏的事不是嫁出去的女兒能決定的。”
但是,有血緣關系的人,有自己生的人。他們怎麽能放手呢?只是我嫂子或者小姨是女主人,其余姐妹都是客人。遇到問題,我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什麽事都和哥哥的嫂子或者哥哥的嫂子商量才是正道。處理起來會很輕松順暢,也不會傷害對方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