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申請了壹個專業監督的職位。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壹個純技術崗位,需要的是專業能力而不是溝通能力。以內向為由拒絕報名,很諷刺。另外,性格內向、協調性差這類項目要在面試中測試,而年齡太小的早在報考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他們來考察環節,不僅會給人壹種“為什麽不拒絕”的感覺其實也證明了整個招聘過程沒有做到盡職盡責。因為用人單位的過錯而讓考生買單,是極其不公平的。
最重要的是,性格內向、協調溝通能力差等純主觀標準過於靈活。如果任由用人單位隨意將它們作為限制性條件,極有可能導致公務員考試出現不確定狀態。正如考生質疑的“皮膚差、身材差會成為以後拒絕錄取的理由嗎?”其實這不是開玩笑。之前招錄公務員也出現過“乳房對稱”等不可思議的情況。由此可見,壹旦公務員考試充滿不確定性,必然導致招錄單位權力無限,考生被逼到極其弱勢的地位,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乃至考生的人格尊嚴也隨之消失。顯然,這壹方面會損害公務員考試的公信力,另壹方面會滋生“蘿蔔招聘”等公考腐敗。
真誠地看待這壹事件。如果這次招聘沒有違規,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我想青海保監局壹定是滿腹委屈。既然公務員考試流程在筆試、面試、體檢之外還設置了考察環節,而考察的結果是黃宏等三名考生達不到自己的要求,那拒絕錄取不就是“符合要求經得起監督”嗎?畢竟性格和協調能力是誰也說不準的事情——這是當前公務員考試最大也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何約束那些不公平但可能“符合要求”的行為?
公務員考試的不斷曝光,直接導致用人單位的選擇太多。這種權力的異化,充其量可能導致壹種用人上的“潔癖”,希望吸引各方面盡可能完美的有能力的人才。最壞的情況,可能會生出壹種畸形的心態,比如向應聘者索要與崗位無關的形象和氣質,以滿足權力淫穢。說白了,這是壹種非理性的權力擴張。限制這種權力膨脹的最好辦法,就是盡可能精簡公考流程,刪除過於靈活、容易被人操縱的環節。比如有面試,考察環節就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這樣公考就可以從不確定性中確定,增加考試結果的可預測性和監督性。當然也會有壞處,比如會影響用人單位選擇更優秀的人才,但是任何壹種考試和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對於公考公平的底線,尤其是在公考醜聞頻發的背景下,容忍這些缺陷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