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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宣傳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社科規劃,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2、負責規劃和部署全縣宣傳思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基層宣傳思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全縣的社會宣傳工作;
3、負責輿論引導,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全縣新聞宣傳出版工作,指導全縣新聞媒體落實政策;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網上新聞宣傳工作;聯系中央、省、市各級新聞單位;
4、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對外宣傳工作;
5.負責從宏觀上指導文化藝術工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市場管理,從政治方向、方針政策上領導縣文體局、縣新聞中心、縣文聯,協調指導宣傳部門相關工作;
6、負責全縣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的規劃和實施;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文明城市、行業、村鎮、社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各類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7.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