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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逼婚是壹種什麽心態?

俗話說元宵節是壹年的結束,吃元宵湯圓也是圓、圓滿、和諧的意思。但對於壹些單身年輕人來說,除了節日期間的團聚,他們總是要面對壹個難題:催婚。

當催婚成為父母的新習慣,回家過年就成了壹件難事。催婚這件事是大是小,關鍵看孩子有沒有強大的內心。?有些朋友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好,在父母的無情壓力下很容易被催出心理問題。

前不久有朋友咨詢,她回家之前,父母給她安排了壹批相親對象。她拒絕後,她父母擺出壹副可憐相說,我們都50多了。不結婚能怎麽辦?我們死的時候閉不上眼睛。說著母親差點哭了。當事人聽了父母的話,覺得胸口很悶,並伴隨著沈重的負罪感。這已經不是她第壹次被父母催婚了。

隨著時代的發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經成為過去。隨著年輕人自我意識的覺醒,對婚姻和愛情的要求也不壹樣了。?現在的年輕人在找對象的時候,更看重的是三觀是否契合,相處是否愉快,未來能否共度余生。合適的人自然不是那麽好找的,結婚意味著責任,羈絆,經濟壓力。對於習慣單身生活的年輕人來說,步入婚姻並不容易。

但由於認知的固化,父母還停留在成家立業、傳宗接代的觀念上,自然希望孩子獲得婚姻中所經歷過的安全感。所以他們認為單身是可恥的,適齡青年應該積極尋找另壹半,而不找對象不結婚的孩子是在挑戰自己的執念,所以會覺得羞恥。眾所周知,過度盲目催婚會給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壓力,但也容易讓孩子倉促步入不幸的婚姻,最後草率離婚。

從法律角度來說,過度催婚也是違法的。婚姻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內容,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指當事人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意願,不受外力的幹涉和脅迫。《民法典》第1042條也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所以父母在催婚的時候要掌握壹個合理的界限。壹旦超過這個限度,就違背了法律的規定和精神。

另外,刑法第257條規定?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即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換句話說,如果父母用極端手段幹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當然,即使法律如此規定,作為子女,也不會因為父母催婚而被送進監獄,但我們要知道,法律並不提倡這種行為,我們應該認可對這種行為的負面評價。

那麽應該如何正確面對父母的催婚?教妳幾招:

1,用數據說話

催婚的目的是為了結婚,但生活不是童話,結婚只是婚姻的開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婚姻也呈現出缺乏穩定性的狀態,近年來離婚率不斷攀升。

當父母又開始催婚的時候,妳可以拿出這組數據:民政部公布的數據,201346.93萬對夫婦登記結婚,2020年登記結婚數連續七年下降,只有8143300對夫婦,2003年以來達到近65433對。相應的,離婚率持續上升,尤其是北上廣深,離婚率高達35%。

在穩定幸福的婚姻中,父母可能不會太關註社會正在發生的變化,對外界的感知也不是那麽明顯。此時,結婚、買房、養娃、工作等壹系列壓力足以讓父母催婚變得不那麽理直氣壯。

2.培養界限感

當妳允許父母催婚或默認逃避時,從某種意義上說,妳放棄了成年後的婚姻自主權。可能父母屬於比較強勢的類型。從小到大,他們幾乎主導了孩子的問題,自然也要幹涉婚姻和愛情。這其實是父母和孩子之間界限感的喪失。

結婚是妳自己的事,妳要自己做決定。別人的聲音只是壹個參考,沒有人能替妳過妳未來的生活。所以建議大家在平時要註意培養和父母的界限感,分清哪些事情可以自己做主,逐漸減少父母對自己生活的控制。時間長了,父母意識到妳能處理好妳的個人問題,所以不會過多幹涉妳的婚戀問題,而是提供恰到好處的經驗和建議。

3.彼此坦誠相待

中國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通常是含蓄的。比如妳們整天不說“爸爸媽媽,我愛妳們”,很多親子矛盾都是因為缺乏坦誠的溝通造成的。

父母催婚的出發點是希望孩子能過得更好,踏實。但由於缺乏與孩子深入溝通的經驗,他們的表達往往比較偏激,讓孩子覺得父母很固執,根本無法溝通。

孩子之所以會有這種想法,是因為他們也不站在父母的角度看問題,不願意向父母透露自己的真實想法,導致溝通走進了死胡同。

這種情況我該怎麽辦?有時候妳只是需要壹個機會或者壹個微小的改變,比如在被催婚不耐煩的時候深呼吸,然後坦誠的和父母談壹談妳現在的工作壓力,職業願景,妳對婚姻的真實想法,妳是否有足夠的精力處理感情問題等等。以成年人的方式,妳可能會意外的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