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建築消防設施維修、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
2、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
3、建築工程設計、施工單位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
4、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等。
5、建築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參加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從事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經歷可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歷。
擴展數據:
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全國實行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每年都會下發考試計劃,人事考試中心會公布具體考試時間。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定於每年第四季度舉行。
申請資格
(壹)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請參加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消防工程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位或學歷,工作滿2年,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專業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位或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其工作年限和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增加1年。
註意事項:
(壹)畢業前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以累計。在“滿×年”的計算中,可以從消防技術工作時間計算到考核年度結束。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無關的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註冊消防工程師,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增加1年。
(三)公安消防隊在職人員取得消防工程、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者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並符合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可以報名。從事防滅火工作的在職幹警的工作年限可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和軍人的工作年限可不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壹級消防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