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他是我壹生中最大的改變。我壹直堅持自己的事情,卻被他的壹舉壹動無形的牽制著。我很不喜歡這種狀態。妳不能和周圍的人說話。所以選擇天涯。
四月底左右從老家來到Q市。當時在壹家商場找了壹份導購的工作。5月初,我結束了培訓,試用期結束後開始正式工作。租個小屋很偏僻。每天坐完公交車都要走壹段黑漆漆的路。天氣悶熱,出門辦事各種困難,讓我很苦惱。我感到惡心,忍受著斷水的痛苦,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
壹天晚上下班後我回到小屋。小時候叫我,讓我唱歌。忘了說了,我有幾個在Q市壹起長大的女朋友。也是兼職。但是都是和男朋友住在壹起。我鼓起勇氣走了出去。壹路委屈。交通堵塞讓我更加心煩。我終於達到了約定的低點。就在我要進門的時候,被壹個中年人撞了壹下,連連後退。我正要發火。瞬間,那個人消失了。
我壹邊上樓壹邊喃喃自語,人倒黴不是壹般的倒黴,什麽事都有可能發生。然後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剛轉過身,看見了剛才撞我的那個人。戴著壹副無框眼鏡。他看起來很斯文,穿著t恤和牛仔褲。我想妳手裏拿著壹個溫斯頓包。
他開口說道:“對不起,姑娘。我剛剛走得太匆忙了。我派了壹個朋友回來向妳道歉。幸好妳還在。”我臉皮薄,人家都這麽說了,我也不能多說什麽。低著頭上樓。
後來,我聽到他叫我,“姑娘,姑娘。”
我轉過頭說,妳能不能別這麽叫我?很尷尬。他說:“好吧,告訴我妳的名字。”
我說:“妳怎麽了?我什麽都不會說。妳還是會厭倦的。”
他摸了摸自己的頭,笑了。太可愛了。我還記得他最初的舉動。
我剛離開。那天晚上我和孩子們在壹起很開心。這些日子的艱辛被遺忘了。
生活還要繼續。我堅持要去上班。我總是穿休閑鞋。高跟鞋上班不能坐八小時。對我來說是折磨。以前出去打工,因為各種因素回家過壹段時間。人比較懶,所以重新開始比較難。但我總想獨立,在家吃不到白吃的。我是家裏唯壹的孩子。母親是壹名普通工人。壹生循規蹈矩。父親是中學老師。別指望我能有什麽大成就,但至少我不能再讓他們擔心了。我小時候做過很多傻事。長大後覺得不能再調皮了,想自己生活。整天壹個人上班,下班吃飯。習慣了。
我賣男裝。別管品牌了。自從我上次見到他已經快壹個星期了。再見面的時候差點忘了。後來我常常想,這就是生活,庸俗就是搶劫。無處可逃。
當時我趁經理不在,躲在試衣間蹭腳,把高跟鞋給甩了。聽到外面有客人進來,就直接把試衣間的窗簾拉上了。但是不知何故。我繼續搓腳的時候,經理刷的壹聲拉開了窗簾,後面是客人。我很尷尬,那個表情。我臉紅了。
經理說:“蕭肅,讓客人們試穿衣服。”那張臉很難看清。
“哦,太好了。”我趕緊穿上鞋,跑出試衣間。
“姑娘,姑娘。”我身後傳來這個尷尬的電話。壹轉身就看到了他,他又笑了。這次我仔細看他,有壹個酒窩。還是t恤牛仔褲,很幹凈的氣質。感覺很舒服。
雖然心裏嘀咕著世界真小,但還是禮貌的問了壹句“妳是在叫我嗎?有什麽事嗎?”
他走過來對我說,“妳叫蕭肅,對嗎?請給我推薦壹些衣服。妳同事給我介紹了很久。我不喜歡她,我必須嘗試。我沒法反駁她的臉。”
我壹時語塞,瞥了經理壹眼。我無法描述那張臉。
妳看,我還是凍僵了。他又開口了:“妳在幹什麽?”